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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经济委员会转发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遂经[2009]1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遂宁市经济委员会转发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遂经〔2009〕126号)


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
现将工信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09〕41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对于节约优质木材,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更是促进我市机电产品包装升级的现实需要。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的开展。

二、搞好试点工作。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在机械、电子等行业选择有代表性企业进行节材代木包装试点,鼓励使用节材代木新材料、新产品,基础条件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可推荐上报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同时,在层积材、农作物秸秆板、胶合板材、竹胶板、重型瓦楞纸板、蜂窝纸板、菱镁、木塑等重点节材代木材料领域,选取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有条件的及时组织实施,并积极向市经委推荐,以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请各区县经委、市级各园区经济局将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试点企业名单、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市经委节能科。
联系人:唐君 张永海
电 话:0825-2224235
传 真:0825-2226606

附: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包装节材代木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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