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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对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颁发部门】 长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长卫发[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对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
(长卫发〔2008〕3号)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坚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展示白衣天使风采”、 群众评议医院行风和“白求恩杯”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改善了行业作风,密切了医患关系,提高了社会满意度,推动了卫生事业和谐发展。
为了鼓励先进,调动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2008年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长春市中心医院等先进单位;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等最佳单位;二道区卫生局、南关区医院等优胜单位;赵国庆、刁晓明等“诚信个人”;郑杨、柳克祥等“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张翠香、刘猛等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医务人员要向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以“精湛技术、亲情服务、保障健康、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和谐卫生”为目标,立足本岗,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向更高层次推进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2.关于奖励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金分配意见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
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吉林省肿瘤医院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长春市中心医院
长春市儿童医院
长春市妇产医院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长春市心理医院
长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朝阳区卫生局
绿园区卫生局
朝阳区医院
绿园区医院
双阳区医院

二、“白求恩杯”竞赛活动
(一)最佳单位
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
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长春市中医院
长春市第二医院
长春市人民医院
长春市急救中心
南关区卫生局
双阳区卫生局
绿园区中医院
延安医院
(二)优胜单位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长春市口腔医院
长春市妇幼保健所
宽城区卫生局
二道区卫生局
南关区医院
宽城区医院
榆树市卫生局
德惠市卫生局
八一医院

三、先进个人
(一)“诚信个人”
赵国庆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麻醉科主任
刘玉石省医院肛肠科主任
刘士新省肿瘤医院放疗二科主任
魏国富省结核病医院骨科疗区主任
赵德喜长春中医中药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
刁晓明市中心医院市医院骨二科副主任
赵 霞市第二医院内三科主任
李 知市心理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副主任
王君洁市口腔医院口内二科主任
付铁莉市传染病医院胸膜炎疗区主任
景希东南关区医院神经内科主任
杨伟国宽城区医院外科疗区主任
张永天二道区人民医院综合门诊科主任
孙晓燕榆树市医院干部疗区主任
邹庆祝德惠市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
(二)“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
杨梓梅 张洪艳 于景萍 赵 伟 王丽华
郑永利 夏 虹 徐 淼 张桂杰 李 平
严 莉 李铁成 刘长昆 高春凤 闫丽影
郑 杨 柳克祥 朱庆三 魏秀峰 刘平夫
熊雅玲 赵建军 高洪波 宫国柱 冷宗祥
李晓芸 尹 科 杨 柳 张丽萍 张玉红
徐 丽 赵春萍 张思宏 张淑云 顾树红
洪 涛 刘晓辉 韩德胜 许 燕 高宝华
张雁峰 朱玉萍
(三)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先进工作者
张翠香 刘 猛 严超英 陈 楷 袁庆福
朱文军 李光伟 郭 玮 戴 钺 李玉琴
王玉洁 关玉忠 赵冬梅 车守平 王新舜
陈红军 刘 威 李 滨 刘世敏 赵 爽
孙连启 邓 辉 方雁彬 周勇生 姜 影
江红雨 孙 敬 雷 兵 王艳丽 孔令帅
董 严 肖 宁 王之光 刘京荣 李 晗
张效波 王鸿雁 张立军 刘文净 王英红
袁 晶 李甘凝 蒲玉华 王 惠 张晓旭
毕冬杨 齐秀云 张洪志 姜丽华 吕文华
张洪范 张立敏

附件2:
关于奖励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
“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奖金分配的意见

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对2007年度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暨“白求恩杯”竞赛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其中:
先进单位:奖励领导班子每位成员1400元;
最佳单位:奖励领导班子每位成员1200元;
优胜单位:奖励领导班子每位成员1000元;
“诚信个人”奖励1000元;
“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奖励800元;
精神文明及行风建设先进工作者奖励500元。
注:奖金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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