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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停诊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09]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停诊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109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发病水平逐渐下降,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就诊人次也大幅度减少,为此,市卫生局决定自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间,每区县除保留2所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24小时开诊外,其余医疗机构肠道门诊予以停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局应结合辖区内人群分布、医疗机构布局等因素,合理确定继续开诊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并于2009年11月1日前将继续开诊的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上报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传真:83560323。

二、继续开诊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肠道门诊工作要求》(京卫疾控字〔2009〕15号)开展工作。区县卫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附件:区(县)秋冬季继续开设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___________区(县)秋冬季继续开设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情况汇总表

医疗机构全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肠道门诊种类

工作人员数量

开诊时间

备注

医师

护士

检验

其他

 

 

 

 

 

 

 

 

 

 

 

 

 

 

 

 

 

 

 

 

 

 

 

 

 

 

 

 

 

 

 

 

 

 

 

 

 

 

 

 

 

 

 

 

 

 

 

 

 

 

 

 

 

 

 

 

 

 

 

 

 

 

 

 

 

 

 

 

 

 

 

 

 

 

 

 

 

 

 

 

 

 

 

 

 

 

 

 

 

 

 

 

 

 

 

 

 

 

 

注:肠道门诊种类指专区、专室、专桌;开诊时间为24小时或某个时间段 制表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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