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安市同利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资格延续。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代理机构信用手册”领取新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安市同利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资格延续。
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代理机构信用手册”领取新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