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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余红艺
副组长:
陈炳荣市政府
林克宇市经委
成 员:
韩耀康市委宣传部
陈恩来市经委
郑 瑜市科技局
过露华市公安局
陈德良市监察局
宋济青市财政局
吴胜武市信息产业局
吴胜甫市贸易局
李新华市外经贸局
胡赤弟市教育局
舒月明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余海大市工商局
张海春市质监局
郭振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刘立群市法制办
戴龙军市中级法院
张利兆市检察院
阎志辉宁波海关
李忠榜宁波检验检疫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要职责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要求,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地方性法规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与市整规办合署办公,由林克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委陈恩来、毛锡华任副主任。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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