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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连江县浦口柴油经销部等3家企业准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9]19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省连江县浦口柴油经销部等3家企业准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198号)


福建省连江县浦口柴油经销部等3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0月23日受理了你们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给予福建省连江县浦口柴油经销部等3家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具体核准事项如下:

一、福建省连江县浦口柴油经销部法定代表人陈增棋,经营地址为连江县浦口镇上元岭县道东北线8公里500米,经营品种汽油、柴油。

二、龙海市福兴加油船(闽龙渔f638)法定代表人康宁顺,加油水域为九龙江龙海市境内,经营品种柴油。

三、龙海市紫泥康隆加油船(闽龙渔f613)法定代表人康艺勇,加油水域为九龙江龙海市境内,经营品种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领取手续。
我委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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