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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时调整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9]2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时调整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232号 2009年10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临时调整如下,
郝林海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教育、农林水牧、粮食、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教育厅(政府教育督导室)、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局、粮食局(粮食储备管理局)、扶贫办、供销社、农垦局、农科院、黄河银行、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师范学院。
联系自治区气象局、三北林业局、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北方民族大学。
姚爱兴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国工资源、地矿、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卫生厅、人口和计生委、体育局、地矿局,宁夏医科大学。
联系自治区总工会、团委、妇联。
田 明主席助理 临时协助主席分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协助齐同生常务副主席开展有关方面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旅游局、人民出版社、文史馆、社科院。
联系自治区文联。
屈冬玉主席助理 临时协助主席分管科技工作;协助郝林海副主席开展有关方面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科技厅;联系自治区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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