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9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新产品开发办法)的通知》(桂办发[1998]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经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37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荣获2008年度自治区新产品优秀成果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