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鲁建发[2009]1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山东省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将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目前,全省各市、县普遍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并将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统筹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07]24号文件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鲁政发[2007]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8]7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建保[2009] 9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着力增加房源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分年实施。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保障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统筹考虑政府保障能力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需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水平。
3.稳步推进,力争提前。在依据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提前安排保障计划,进一步加快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进度。
4. 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省对各市、县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并加强监督考核。市、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廉租住房房源筹集、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以及保障资金筹措工作。
5.地方投入为主,省级加大支持。市、县人民政府要通过财政预算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省政府设立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省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对廉租住房建设给予信贷支持。
二、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2009年到2011年,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14.6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1.89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78万户(各设区城市任务分解见附件)。完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二)分年度工作任务。
1.2009年,新增廉租住房房源4.76万套 (其中棚户区改造解决2.96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27万户,解决6.03万户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
2.2010年,新增廉租住房房源3.92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解决2.49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 0.84万户,解决4.76万户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
3.2011年,新增廉租住房房源3.2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解决1.88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 0.67万户,解决3.8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三、保障方式、准入标准和保障标准
(一)保障方式。通过新建、购置和改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积极开展实物配租,同时继续实施租赁补贴,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困难。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确有必要的可以实行相对集中建设。
(二)准入标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原则上为“人均收入标准在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一 80%之内”,住房困难标准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一15平方米之内”。保障对象的具体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上述原则,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住房困难户较多、政府财力紧张的市、县,可以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三)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研究确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额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四、政策措施
(一)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1.中央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国家将我省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范围,2009年下拨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补助标准为 200元/平方米),下拨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2.41亿元。
2.省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政府设立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2008、2009年各拿出5000万元奖补资金,对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困难的城市给予补助,对执行廉租住房年度计划和资金落实情况好的城市给予奖励,引导、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省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
3.市、县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比例。
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使用中央下拨的新建廉租住房预算内投资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省下拨的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
4.商业银行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落实土地供应和各项优惠政策。各市、县要根据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廉租住房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通过行政划拨方式确保供应。要落实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如期开工建设。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配建的具体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规模,以及实物配租廉租住房需要量等因素确定。配建廉租住房的套数、建设标准、回购价格或收回条件,要作为土地划拨或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三)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多渠道筹措房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为集中,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于解决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市、县要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强相关的政策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与廉租住房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统筹安排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先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五、监督管理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省对各市、县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内容。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措施,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分配公平。实施住房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按期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要按照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严格准入退出管理。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廉租住房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和建设工程质量,以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各设区城市要根据本规划,制订(修订)本地区2009— 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并于2009年 11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备案。
附件:
2009-2011年各市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
说明:1.5、9、13栏:新增廉租住房指通过配建、购买、改建、集中新建、棚户区改造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的套数。l栏=5栏+9栏+13栏。
2.7、11、15栏:新增租赁补贴指年度新增发放租赁补贴的户数,3栏=7栏+1l栏+15栏。
3.8、12、16栏:当年租赁补贴指当年实际发放租赁补贴的户产数,包括上年度结转补贴数量和当年新增补贴数量。4栏=16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