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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告2010年第3号--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版权局

【发文字号】 国家版权局公告2010年第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规范著作权质权登记行为,根据《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国家版权局令第8号,2010年11月25日公布,2011年1月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国家版权局决定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西楼三层。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国家版权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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