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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琼建质函[2010]3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琼建质函[2010]3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0】89号)精神,确保我省“两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防范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

元旦、春节将至,施工人员思想波动较大,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关爱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头等的大事来抓。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工程项目实际,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把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要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限期整改。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深入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坠落、防触电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确保万无一失。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做到人员到位、安全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工程不停,检查不止。

三、领导带班,实行安全生产值班和报告制度

要严格实行“两节、两会”期间的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建立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值班表,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同时,要提前对各施工企业进行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除建立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坑开挖、浇注混凝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应错开节假日;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认真分析本地建筑工程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检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建筑工地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对在建项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提高防火能力,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严格按消防要求执行,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健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人员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各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加强定期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今年以来我省气候变化情况较大,极端异常天气明显增多,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并要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加强值班值守,根据灾害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遇到强风、暴雨、冷空气来临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险情后及时实施救援。

六、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春节后,各建设工地将陆续复工,开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开工。同时针对外来劳力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工人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区别层次,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重新开工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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