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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平安夜”期间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确保2010年“平安夜”期间的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12月24日(平安夜)18:00起至次日凌晨2:00,根据实际交通流量情况,届时将对中华中路、中华北路、延安中路、延安东路、陕西路、普陀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车辆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黔灵东路、黔灵西路、合群路、公园路、富水路将视情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二、请跨区通行车辆尽量选择环城高速通行,市区内车辆选择一环路通行。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期间道路交通状况的变化,适时采取扩大交通管制区域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尽量选择公交车、出租车或步行出行。

五、请广大驾驶人服从交警指挥,提前选择道路行驶。

六、违反本通告的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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