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2009-2012年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
(固政发〔2009〕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固原市2009--2012年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固原市2009-2012年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
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政府、城乡社区、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结构,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发展步伐,使社区服务体系在提高生活质量,扩大社会就业,改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着眼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使社区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成员,为流动人口平等地提供社区服务。
--坚持社会化、多样化、专业化。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坚持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分别采取无偿、低偿、有偿服务,丰富服务形式,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薄弱环节、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既要坚持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质量。
--坚持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考虑各类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社区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居民需求,确定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区分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社区及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实行分类指导。
二、我市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我市城镇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设施数量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09年9月底,城市街道办事处由1个调整为3个,社区居委会由30个增加到39个。其中,原州区街道办事处由1个调整为3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由17个调整为25个,西吉县社区居委会4个,隆德县社区居委会由3个增加到4个,泾源县社区居委会2个,彭阳县社区居委会4个;全市新建社区居委会基础服务设施12个,其他依靠租赁办公,促进了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全市已有社区服务专职工作人员275人,兼职工作人员131人,社区志愿者组织81家,社区服务志愿者3294人,已初步形成由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共同组成的社区服务队伍。三是社区服务对象和内容得到拓展。服务对象已从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逐步扩展到全体社区居民;服务内容从社会救助延伸到就业服务、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文化教育和体育、便民利民等领域。四是新型社区服务机制初步建立。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自提供社区服务的传统格局有所改变,社会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的局面正在形成。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改进,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开始出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但是,我市社区服务总体上仍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第一,社区居委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单元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社区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第二,服务体系难以为社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多方参与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差,功能单一,总体水平不高。第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投资主体不明确,资金总量不足,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二)我市城镇社区服务体系面临的形势。当前,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高,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由于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服务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城镇的流动人口、退休职工、困难群众和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三、我市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自2007年以来,各县(区)按照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在107个村委会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建立了“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结合正在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危房危窑改造等工程,认真抓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公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会议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保障了村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四是调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农村社区救助服务、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民间纠纷调解、社区文化体育等活动,五是积极发展社区公益事业,各县区制定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办法,动员村民维护农村社区内的水、电、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我市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在搞好农村商贸服务方面,有的试点社区没有新建商贸服务中心,不能够为村民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并积极开拓农副产品销售市场。二是在抓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方面,个别试点社区的农村卫生服务站没有与村委会基础设施合建,在动员村民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村容整洁等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三是在积极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及时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去向、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流动,积极支持农民自主创业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四是有的试点社区在抓好农村产业化服务中,没有做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等等。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在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资源整合,深化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让广大村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发展目标
(一)城镇社区建设发展目标。《国家关于社区发展规划》要求:“到2012年,每万名城镇居民拥有约4个社区服务设施,每百户居民拥有的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个示范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原州区3个,西吉、隆德、泾源、彭阳县各1个)。二是2009年--2012年期间,在全市范围内规划建设76个示范性的城镇社区服务站(原州区21个,西吉县20个,隆德县13个,泾源县8个,彭阳县14个)。每个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不能低于350平方米。其中,2009年新建4个社区服务站。2010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6个社区服务站。2011年新建3个社区服务中心25个社区服务站。2012年新建2个社区服务中心21个社区服务站(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二)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目标。根据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2012年,每年在各县(区)新建20个农村社区,全市每年新建100个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为一个农村社区)。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社区累计达到465个。每个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建设,建设用地不能少于3亩,建筑面积不能低于90平方米,每个村级活动场所投资规模为16万元。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以在原基础上,扩大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五、城镇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以满足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性生活服务需求为目标,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业。一是积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拉动居民消费。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布局,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大力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鼓励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引导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家庭服务,逐步形成方便快捷的社区生活服务圈。利用闲置资源,兴办社区服务,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加强政府对物业管理机构的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开展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通过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规划,逐步建立起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三级社区就业服务设施网络。在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开设专门就业服务窗口,提供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等服务。探索通过政府拨款、给予优惠政策、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公益性服务岗位,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和面向社会福利对象的福利服务岗位,积极发展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绿化保洁、交通管理、车辆看管等就业岗位。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发放和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逐步推进和拓展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三是全面促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快发展新型社区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社区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快建设社区“爱心超市”、“慈善超市”和社区捐助接收站点,积极培育社区民间救助组织,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救助服务。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资源结构,加快部分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利用多种方式开展社区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宣传,增强居民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络,加快社区警务室(站)的建设,大力建设以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为依托的群防群治队伍,加强社区巡逻、守护,积极推广运用物防、技防等现代科技手段和措施,全面提升社区治安防范水平。健全社区居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建立畅通的民情沟通渠道,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管理服务机制。六是发展社区文化、教育和体育。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社区文化活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鼓励创设多种社区教育实体。在有条件的县区建立面向社区的老年大学、市民学校、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特别要积极发展面向青少年和老年人的社区体育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体育场馆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体育设施的资源共享。七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与运营,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发展面向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商品递送,医疗保健,日间照料、陪伴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依托社区服务体系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尤其要做好针对“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社区服务。八是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和环境保护。搞好社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建设和维护社区道路与绿地,消除裸露空地,减少扬尘,加强对社区噪音、污水、垃圾和有害气体的防范、监督和处理,营造宜居环境。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
(二)以建设社区服务站为重点,构建县(区)、街道、社区分工协作的社区服务网络。一是加大社区建设投入,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合并调整等多种形式,综合考虑服务人群的规模效益,逐步建立起县(区)、街道、社区分工协作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二是在社区层面,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居委会及其他各类基层社区组织,在市、县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托社区服务站及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境、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保障各种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全体居民,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归属感和安全感。组织动员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通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的活动,及时掌握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做好信息的发布和收集整理,畅通民情渠道,保障党和政府的政策及社情民意的上传和下达,切实反映居民诉求。作好普法和政策宣传,倡导居民履行公德公约,建设精神文明,保障社区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三是在街道层面,建设以“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社区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社区救助、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环境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群体开展救助帮扶、护理照料、拥军优属等专项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力资源管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与发放、低保资格认定审查、暂住登记等工作。协调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辖区内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开展社区公益性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指导和组织社区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四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利用。要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将党员活动室、就业保障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爱心超市”、社区捐助接收站点、警务站(室)、老年活动室、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等统筹规划建设,尽可能避免单独设立。原则上,每个综合性社区服务站设施的最低标准是能满足社区居委会办公所需,并配置多功能社区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可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重点强化若干类服务功能。五是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中,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做到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保证社区服务设施的提供和服务功能的发挥。老社区要立足资源整合,结合旧城整治,通过房产调剂、置换等多种形式,开辟社区服务场所,努力保证社区服务的开展。
(三)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热线电话、政府网站、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各县(区)应重点组织政务信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失业救助、民政优抚等政府服务信息的利用;推进法律服务、家政物业、商品配送、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
(四)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体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将延伸服务职能、使政府相关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将指导、支持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作为重要手段,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着力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实现行政放权、重心下移,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政府有关部门不应将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对有些由社区组织承担有优势的公共服务,可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妥善解决社区居委会开展服务所必需的房屋、设施和工作经费。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同时,加强对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监督、管理社区服务。推动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反映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居民需求及满意程度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及工作评估体系。二是社区居委会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其他社区民间组织的关系,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支持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指导和监督社区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方面的作用。三是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应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的科教、卫生、文体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四是积极培育形式多样的社区慈善组织、文体组织、学习型组织,扶持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大力发展社区互助协会、老年协会、体育协会和法律援助协会等,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开展社会捐助、文体健身、科普宣传、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等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根据社区民间组织的性质实行分类指导。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民间组织,完善注册程序,使其纳入正常管理范围;对于尚未达到注册条件,但已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社区发展需要的社区民间组织,要加强备案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五是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居民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配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发能够吸引居民参与的、生动活泼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开展社区救助、优抚、助残、老年服务、就业服务、维护社区安全、科普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实现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逐步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的注册制度、培训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六、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四通四改一化”进村入户,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和绿化。同时,采取国家、企业、个人投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定面积的便民超市,为农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化肥、农药等生产物资和日常生活用品。各县(区)、市、县(区)相关部门成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工作组,指导和帮助各乡镇、各村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搞好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基础。
(二)建立健全各类服务体系。在农村社区中成立以热心农村社区建设的志愿者为主体,农村党员、村组干部、农民、教师、老复员军人组成的农村社区服务站(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社区服务站),办公地点设在村委会。社区服务站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主要任务是:
1、为弱势群体开展救助服务。服务对象是农村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人员。服务内容是开展以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活扶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服务方式是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慈善救济基金,用于帮助困难群体,促进互助互济良好风气的形成。
2、对农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有效整治。服务对象是农村社区公共场所、主要街道、道路、农户门前院后卫生监督以及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服务内容是抓好农村社区环境卫生,开展健康教育,教育村民树立卫生环境意识,培养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协助农村合作医疗站,加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不断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改善村落居住环境,动员村民建设自来水站、改建厕所,逐步消灭农村脏、乱、差,净化、绿化、美化村庄。服务方式是自愿参加,无偿开展技术性服务指导,创造良好的农村社区生活条件。
3、对农村社区出现的民间纠纷进行调解。服务对象是本社区内所有居民。服务内容是引导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制止打架斗殴、非法宗教、盗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落;积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黄赌毒”行为,减少刑事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服务方式是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开展安全检查护卫,确保居民文明生活和社区社会稳定。
4、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文体活动。服务对象是农村社区居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村风民俗习惯,组织协调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服务内容是通过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学习园地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进行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提高村民素质,增强村民体质,陶冶村民情操,努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方式是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活动,开展一次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对社区内出现的不良社会现象进行说服教育,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5、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对象是农村社区公益性事业建设。服务内容是积极开展村落公益事业服务,动员群众建设和维护村落内道路、桥梁、水利,帮助指导村民建设沼气池,维护村级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服务方式是监督土地征用、项目发包、资金筹集使用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6、为农村居民提供农业生产技术(信息)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内所有养殖、种植和小型加工农户以及广大农村居民。服务内容是负责群众在粮食种植、果园管理、畜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技术指导,帮助群众提高农产品质量,延长产业链条,增加群众收入。服务方式是定期到户、到田间地头,发放相关农业技术资料,现场操作、讲解指导。同时,按照农业生产季节,及时向居民提供农产品销售、加工、收购等信息。
7、保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对村级重大事务及财务进行督促、检查。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保障农民群众在重大事项中的决策权,促进“一事一议”制度和村务公开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做好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社区服务体系发展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切实将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二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形成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的合力。三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让全社会都关心、重视、支持社区发展,努力营造共建社区服务体系的良好氛围。要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阶段性目标纳入民政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
(二)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推动社区服务体系良性发展。各级人民政府一是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要切实予以保证;二是对于一般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可以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对社区组织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性商业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四是按照《国家关于社区发展规划》的要求,凡今后市县(区)规划区域内新建小区,必须规划和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审批建设方案。结合固原实际,小区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小区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场所基础设施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五是对社区营利性商业服务要积极引导走市场化发展之路。
(三)加快人才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区服务专业队伍。一是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制定工作规范,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社区管理和服务人才,扩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制订各类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评价标准,全面推行选聘制、任期目标制和绩效考核制。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提高,同时为他们开展好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优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附件:1、固原市2009年-2012年城镇社区建设规划统计表(略)
2、固原市2009年-2012年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