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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森林防火两个机制五个系统的决定


【颁发部门】 黑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字[2009]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森林防火两个机制五个系统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9〕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以创新机制、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大科学防火、分类管火、依法治火力度,市政府决定,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火源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网格化指挥系统、通信系统、瞭望监测系统、林火阻隔系统、稽查系统。

一、建立严格有效的火源管理机制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乡人民政府一把手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辖区内的火源管理及其他火灾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林业主管部门、林场、山区村屯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火源管理职责,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林业、森林防火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教育,不留死角盲区。对林区居民的防火宣传,由其所在地林场、村屯负责;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由其接待者和投靠地管辖单位负责;对野外作业人员的防火宣传,由其雇用单位负责。如出现因防火宣传不到位,导致进入林区人员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对防火宣传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二)加强对林区作业单位的管理。进入林区作业的单位要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地质勘探、设立旅游区等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都要承担其生产经营区域的火源管理责任。防火期内,林区作业单位须经县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当地林业部门审批备案,办理《入山作业许可证》,方可入山作业。其作业区域发生火情或其工作人员引发火情的林区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承担责任。
(三)加强对林区各类人员的管理。防火期内,对林区居民和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联防和入山登记制度。防火期内,凡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辖区内县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谁接待谁承包其防火安全的管理制度;农业生产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入山耕作,不得在野外生火做饭;进入林区从事山产品采集、收购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山、编组签状、划定区域等管理制度;对儿童、盲聋哑、智障等特殊人员要加强管控,监护责任人要负责其防火安全。
(四)加强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理。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检查巡护制度、封山护林制度,强化对重点部位的管理。对重要入山路口、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护管理;高火险期,要将森林保护区及易发森林火灾的高火险区域划入封山范围,实行封闭管理。在靠近林缘200米范围内,严禁点烧秸稞或以点烧的方式对耕地进行扩边整形。农林交错地带的火源管理,要继续实施森林托管机制,扩大托管规模。对集中连片的草塘,要按面积划分若干区域承包给林业职工或村民进行看管,落实防火责任。对深山腹地的小型村屯、零散住户,要积极实施生态移民,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村屯整体搬迁。
(五)加强对防火重点时段的管理。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采取人盯人、封山封路、死看死守等措施,严管野外火源。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大田播种、秋收和入山采集高峰时段及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专项会战,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要依照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

二、建立健全有力的防扑火保障机制
(一)强化资金投入保障。要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森林防火投入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各地要按照《黑河市建立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黑市财联发〔2008〕24号)规定,提取森林防火经费,并根据实际需要确保资金投入逐年递增。要在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保障专业扑火队伍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和经费开支及时足额到位,并在防扑火队伍建设配套设施、设备、装备上给予必要投入。要设立森林火灾应急储备资金,并列入当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二)强化兵力人员保障。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进一步增加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名额,补充各地防扑火兵力,增强战斗力,并组建市直属机动森林消防支队,发挥应急作用。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管理,确保队伍稳定,提升作战能力。要以林区、村屯为单位,组建不少于15人的季节性农民扑火队,防火期内专门从事巡护防范和林火扑救,高火险期实行集结待命。要以林场、防火站为单位,组建不少于20人的摩托巡护队,防火期内,以瞭望死角和运兵车辆无法到达的地域为重点进行巡护,发现火情立即进行扑救。
(三)强化设施设备保障。各地要建立扑火机具装备储备库。要根据需要备足扑火设备、机具、装备,并及时补充更新。要加大水车、水泵、飞机吊桶、蓄水池等以水灭火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每个林场、村屯至少配备一台履带式森林消防车,确保预防扑救工作所需。每个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至少配备一套挖掘机、推土机等应急防护重型机械设备,以备紧急开设防火隔离带所需。机械配备管理可采取租赁、承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弥补资金不足。
(四)强化交通运输保障。要为扑火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并做好车辆维护更新工作,确保防扑火交通运输安全,同时要努力提升兵力运输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增加全道路运兵车、履带式运兵车等高效能交通工具。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优先组织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做好交通秩序维护等运输保障工作。
(五)强化气象服务保障。防火期内,气象部门要主动为森林防火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信息,适时、准确地发布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和高火险天气预警信号。要根据防扑火需要,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降低火险等级,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
(六)强化后勤服务保障。各有林单位要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装备及应急物资。森林火灾扑救所需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等给养物资要实行社会化供应和定点生产采购制度,选择信誉度高的企业列入供应商名单,建立扑火物资供应网络,确保物资调度及时顺畅。商务、卫生、电信、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积极为森林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提供物资、医疗、通信、治安维护、灾民安置救济等后勤服务保障。

三、建立科学的网格化指挥系统
(一)准确掌握情况。各级森林防火单位要准确掌握本地区地形地貌、耕地、河流分布等自然状况和公路、生土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等人工阻隔体系建设情况,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够准确判断火场周围环境、林相等有关情况,准确测算火场与公路、河流、耕地、隔离带等阻隔系统的距离,为实施网格化扑救提供可靠依据。
(二)按时修订完善预案。防期前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网格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预案》,明确每一个网格区划内的兵力部署、车辆、机具、森林防火责任人,明确发生火情后调动兵力进行扑救的具体措施,并将网格化预防扑救纳入当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加快地理信息网格化指挥系统建设。要将网格区划及地形地貌、耕地、河流分布等自然状况和公路、生土隔离带、生物防火林带等人工阻隔体系建设情况,综合运用地形图、林相图、卫片图与网格区划信息进行叠加,形成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网格化指挥系统,在森林火灾指挥扑救过程中,根据应用系统进行科学决策。
(四)积极构建人工阻隔体系。要通过加快推进林区防火公路建设,充分发挥防火道路阻隔林火和快速运兵作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人工隔离带,将深山区大面积的林地、草塘切割划分成网格;通过建设改培型生物防火林带,改善林相状况、降低可燃物载量,构建绿色阻隔系统;通过在林场、村屯周边开设清理隔离带,阻断家火上山、山火殃及村屯。

四、建立畅通的防火通信系统
(一)提高林区移动通信覆盖率。加大林区移动基站建设力度,尤其要在自然保护区、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林区,布设移动基站,逐步实现重点火险区移动通信全覆盖。发生火情,电信部门要在通信盲区设立临时移动机站,保障扑火指挥通信畅通。
(二)提高超短波通信覆盖率。以提高超短波通信网覆盖率为核心,调整中继台布局,强化车载台、手持对讲机等通信装备建设,构建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中心,覆盖全区域的森林防火超短波通信网络。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中心台与其所属固定台(林场、乡镇、瞭望塔、检查站等)的语音通畅率要达到100%;要利用通信中继车,使扑火指挥通信保障率达到100%。
(三)强化应急通信保障。每个县(市)区要配备一部海事卫星电话、一部通信车,遇特殊情况,要保障火场前指与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畅通。

五、建立全覆盖的观察瞭望系统
(一)加强瞭望塔台建设。要合理布设瞭望塔台,实现瞭望塔台观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重点火险区域内发生火情要至少在2座瞭望塔的监测范围内,确保出现火情可及时发现并准确判断位置。
(二)加强地面巡护观察。防火期内,管护人员必须坚持昼夜巡护检查,发生火情立即报告。专业扑火队要划定巡护范围,明确每名队员的巡护职责,积极开展巡护,发现火情立即扑打。
(三)加强卫星热点观察。防火期内,森林防火部门值班调度人员要随时观察卫星监测图像,查看卫星热点,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四)加强飞机巡护观察。航空护林站要充分发挥飞机航空护林作用,合理延长巡护航线,扩大巡护范围,加大巡护密度,有效减少巡护盲区,切实做好火情观察工作。

六、建立完善的林火阻隔系统
(一)加强居民区隔离带建设。进入防火期之前,各地要完成林区、林场、村屯周边隔离带开设清理任务,确保达到300米至500米宽的隔离带开设标准,彻底清除隔离带内的秸稞、杂草等可燃物。
(二)加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要加大向上争取和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林区防火公路建设,尤其要积极自筹自建高火险区的防火道路,重点实施断头路连通、破损桥涵维护和老路基复建公路,逐步形成纵横交错、互相贯通的防火道路网,起到快速运兵和阻隔林火作用。
(三)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要在我市与毗邻地(市)施业区交界处,火险隐患大、争议多的地带,利用现有天然林、人工林,采取森林抚育技术措施,清除林下站杆、倒木、病腐木、枝桠、杂草等可燃物,保留和补植耐火树种,提高林分郁闭度,建设改培型生物防火林带,形成绿色林火阻隔系统。
(四)加强人工形成隔离带的安全防范。在每年春防前期和秋防后期,各地要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进行人工形成隔离带建设。人工形成林火阻隔体系工作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实行,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跑火。

七、建立严密的防火稽查系统
(一)组建防火稽查队。市、县两级都要组建森林防火稽查队伍,纳入本级财政开支,专门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深入开展防火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稽查队、各级森林防火检查组,要深入森防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森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有效消除火险隐患。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负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要组织林场职工、管护人员、农民防扑火巡查员等各方力量,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巡护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用火行为。对高火险区及森防重点部位要结合实施网格化预防扑救,确定巡护检查责任人,开展全方位的防火检查。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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