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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更好的服务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解税收政策,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举办第二期“纳税人学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09年 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地点: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二楼大会议室 常府街6号

讲课内容: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房地产业相关政策

主讲人: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孙建忠

欢迎广大房地产企业财会人员参加培训。(咨询电话:025-12366)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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