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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


【颁发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08年第2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第一批)公告如下:

一、面粉行业

(一)申报品种:标准粉

(二)申报企业:

1、河南金苑面业有限公司

2、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

3、河南湖雪面粉有限公司

4、五得利集团新乡面粉有限公司

二、大米行业

(一)申报品种:晚籼米、粳米

(二)申报企业:

1、河南方欣米业有限公司

2、河南潢国粮业有限公司

3、潢川县仁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三、挂面行业

(一)申报品种:普通挂面

(二)申报企业:

1、郑州博大面业有限公司

2、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

3、河南金苑面业有限公司

四、方便面行业

(一)申报品种:普通方便面

(二)申报企业:

1、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

2、河南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

3、郑州天方集团有限公司

五、食用植物油行业

(一)申报品种:小包装食用植物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调和油)

(二)申报企业:

1、益海(周口)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许昌山花实业有限公司

3、河南爱厨植物油有限公司

六、乳品行业

(一)申报品种:纯牛奶

(二)申报企业:

1、河南三鹿花花牛乳业有限公司

2、河南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

4、河南花花牛乳业有限公司

七、液化石油气行业

(一)申报品种: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申报企业:

1、洛阳石油化工总厂

2、中原油田

3、河南油田

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以上企业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省发展改革委。

上述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提价申报程序,违反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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