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鲁经贸办字[2008]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经贸办字[2008]52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鲁政办发[2007]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鲁政办发[2007]1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两个文件,要求省直各部门这项工作要在2008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2008年4月30日前,将相关内容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予以公布。省政府办公厅将在《条例》施行前对各部门贯彻施行《条例》准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我委做好施行《条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组织领导

《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成立省经贸委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安勇坚副主任担任,王兆春、张景奎同志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组织人员抓好这项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配合整理相关资料,提供相关材料,要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大力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条例》施行前要组织学习教育,把《条例》作为机关学习培训的内容,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1月29日前召开全委各处室、直属单位有关人员会议,动员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鲁政办发[2007]85号、鲁政办发[2007]185号省政府办公厅的两个文件,做到明确任务。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二)材料收集。1月29日-2月5日,由各处室、直属单位收集提供2003年至2007年底的我委所有不涉及密级可公开的文件、审批事项、及可公开的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将提供的政府信息按照年份、月份时间顺序编好页码目录,以电子版形式统一发送到信息中心汇总。

(三)编制目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月14日-3月10日,由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由近及远、递次推进的原则,对照《条例》要求,在对现有政府信息内容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逐步完善目录内容。要严格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不宜公开的信息,由各处室单位单独编制目录,逐条说明不宜公开的理由,对不能确定是否应当公开的信息应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编制成册,做到每条公开的信息内容,都有其唯一的编码。

(四)修改整理,征求意见。3月11日-20日,对于我委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要求逐条进行检查、修改,并利用我委电子政务平台在内网上发布,广泛征求委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意见。

(五)印发成册,上网发布。3月21日-25日,编制省经贸委信息公开目录报省政府办公厅,并通过山东经贸网和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附件:1、政府公开信息类目编排规则
2、政府信息公开索取号编码规则

联 系 人:李绪亭 王建平 黄 晶
联系电话:8606229086062244
传真:86079273
e- mail:lixt@sdetn.gov.cn

2008年1月20日

附件1:
政府公开信息类目编排规则

为方便政府公开信息的管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按照以“业务和信息类别为依据、固定类目和非固定类目相结合”的规则编排各类政府公开信息目次。

政府信息公开目次,推荐划分为1-3级类目,一般不宜超过4级。其中,一级类目为固定类目(如:省政府办公厅给我们经贸委类目为0103),二级以下类目为非固定类目,可根据信息和业务特点确定。

附表

类目名称

类目号

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

1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政策法规

2

由本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规划计划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业务工作

4

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工作统计

5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其他

6

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



类目编码规则:类目+

例1机构职能:1.1领导分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索取号编码规则

信息索取号唯一代表一条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方便的一组代码。信息索取号由机构代码、信息一级类目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四段组成,各段之间“-”(半角字符)相连,代码总长度16位字符(不含“-”)。

机构代码

一级类目

信息生成年份

流水号

4位

2位

4位

6位


其中:

第一段机构代码,4位数字;

第二段信息一级类目号,2位数字,空位补“0”;

第三信息生成年份,4数字,为公元年年号;

第四段流水号,6位数字。我们经委准备这6位数字的前两位数字用于处室单位编码,例如:办公室为“01”。

例: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机构代码为0103)2005年编制的在编机构职能某条信息,相应编码为0103-01-2005-010000。

各处室利用后6位数字的前两位编码为:

编码

单位

编码

单位

编码

单位

01

办公室

12

行业发展处

23

纪检组

02

综合法规处

13

培训处

24

机关服务中心

03

运行局

14

市场体系处

25

经济信息中心

04

产业政策处

15

流通运行处

26

省食品工业办公室

05

技术改造处

16

省市场整顿办

27

省设备管理办公室

06

企业处

17

离退干部处

28

省企业联合会

07

市场营销

18

人事处

29

省包装工业办公室

08

技术进步与装备处

19

省节约资源办公室

30

省节能监察总队

09

省机电办公室

20

综合协调处

31

新技术推广站

10

产业损害调查处

21

资源节约处

32

中小企业对外协调中心

11

交通与物流处

22

循环经济处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机构职能类

信息生成年份

流水号

0103

01

2005

010000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