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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鲁食药监办[2008]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食药监办〔2008〕16号 2008年1月19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及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总体目标和战略任务,加快我省药品流通服务业发展,扩大药品流通规模,优化经营结构、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药品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基本情况

我省现有药品法人批发企业552家、非法人批发企业311家,药品零售企业2万多家。2007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额近200亿元,净利润率仅为0.57%。整体上看,我省药品流通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成本高、流通模式传统单一、信息化水平低、物流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低、管理手段和作业技术比较原始等缺点。近年来,虽然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强制实施gsp认证,淘汰了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但由于监管手段难以替代宏观调控,《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国家制定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不能真正落实到位,药品经营集中度、规模化偏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了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影响了社会效益的发挥。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中心,以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为重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策扶持、重点培育、骨干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加快发展药品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优化药品流通结构、促进药品流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强药品流通服务功能,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用药方便及时,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有药可用,用得起药,用放心药,合理用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重点培育10个左右经营规模20亿元以上、储存配送能力强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20个左右质量有保证、品种齐全、覆盖范围广泛、药学服务规范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二是建立起覆盖城乡、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实际需要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是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行业自律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药品经营集中度和流通效率明显提高,药品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明显提高。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大型药品物流企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现有药品经营企业正确选择企业经营模式,扶持现有或在建药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引导大型药品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鼓励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成区域性现代物流储存配送中心,鼓励中小型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储存配送,实现资源整合,互利共赢。

(二)加快药品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信息网络的建设,尽快实现高速信息网与企业的互联互通。加快利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时点实时控制系统(pos),高速道路交通系统(it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efl),以及实现信息快速输入的条形码技术和网上交易的电子商务技术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二是推进药品物流标准化建设。通过制订统一的物流标准,推进与药品物流标准化有关的药品条形码规范、药品物流容器标准、药品包装箱标准、药品仓储托盘标准、药品信息化标准等技术服务方面的建设,加快我省药品物流向规范化、高效化发展并与国际接轨。

(三)提升药品研制水平。鼓励研究创制新药。鼓励创新和新品种的研究申报;鼓励利用中药材、天然动植物、海洋生物资源研制用于癌症、肿瘤、艾滋病治疗或预防的新型药物;鼓励研发单位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监管手段和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规范和完善新产品注册监管体系及研制现场核查管理,提高我省新产品研发的整体水平,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和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发展药品服务业的领导,省局成立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李民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牛洪飞、陈绍民、公培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将促进药品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各市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药品服务业取得较快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紧紧围绕我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消除药品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继续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查处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建立和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及产品许可网上审批和监管系统,实现行政监督公开、公平、公正和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政务公开,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三是探索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研究开发网上监管平台,建立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相连的远程电子监管系统,对药品流通采取实时动态监控,实现科学监管、高效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加强政策支持。努力为推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根据省局制定的“政策扶持、重点培育、搞好试点、骨干带动、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一是实行“扶优扶强”的政策。通过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用政策引导企业走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发展之路,鼓励、引导大型药品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合作的方式整合中小型药品批发企业,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大型批发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依托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减少储运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有效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完善可行的企业退出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现有药品经营企业正确选择企业经营模式,研究探索建立药品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药品生产经营条件、违法行为严重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低小散企业,实施市场退出,做到优胜劣汰,实现良性循环。

(四)加强协调配合。药品服务业发展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推进药品服务业加快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在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交流和沟通,以推动药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药品服务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全省关注服务业、支持服务业、参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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