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调价备案商品及服务种类目录》的通知
(陕价综发〔2008〕19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调价备案商品及服务种类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九日
陕西省调价备案商品及服务种类目录
序号 | 品种 | 价格类型 | 执行范围 |
1 | 成品粮(面粉、籼米、粳米)、挂面、方便面 | 批发价、零售价 |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粮食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
| 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调和油) | 批发价、零售价 |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
| 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 | 批发价、零售价 |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
| 鸡蛋 | 批发价、零售价 |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
| 牛奶 | 批发价、零售价 | 批发企业:当地市场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超市(商场) |
| 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 | 由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 | |
说明: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商品及服务的具体企业名单由各市人民政府及杨凌区管委会提出,报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