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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宣武区师大附中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继续办理前期手续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宣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宣武区师大附中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立项延期使用的请示》(宣政管文[2007]1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宣武区师大附中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6]145号)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月25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06]145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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