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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油田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产险[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油田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鄂保监产险[200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油田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7]5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油田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潜江市潜阳西路21号一楼,经营区域为潜江市行政辖区。

三、该支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你分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为准。

四、该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核定的营业地址、经营区域及业务范围开展保险经营活动。

五、该支公司应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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