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苹果园地铁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立项延期的请示》(石管字[2007]1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石景山区苹果园地铁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6]1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月2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06]112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苹果园地铁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立项延期的请示》(石管字[2007]1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石景山区苹果园地铁周边“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6]112号)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月2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06]112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