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省有关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扶贫帮困工作,走访老同志、老干部,慰问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一线交通职工,认真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彩、内容健康、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促进和谐交通文化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交通生产运输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交通部门要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组织督导组深入工程一线、车船港站以及人流、物流聚集发散等交通场所,宣讲安全知识,防患安全风险,检查安全预案,整治安全隐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两节”及春运期间运输工作,及时协调运输企业增加运力投入,优化客运线路班次,做好旅客疏导,帮助农民工、学生平安返乡,确保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舒适。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节日期间运价政策,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制度,强化客运站出站车辆安全例检、进站旅客行包安全例检制度的落实,加强发班和售票管理,防止超售客票、超载出站行为发生,严把车船技术状况关,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从事运输。要注重客运站场和车船等交通公共场所的防火消防工作,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司)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质量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和动态监测,确保在建、在役交通基础设施质量安全可靠。要加强重要路段、桥梁、隧道及重点水域的安全监控,要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工作。重点做好应对雨雪冰冻防范工作,及时启动雨雪天气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做到“早准备,早防范”。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开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小金库”治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政廉政、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谢绝服务对象的家访,坚持深入重点工程、车船港站一线检查慰问。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各种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作在交通发展上。
四、全力维护交通行业和谐稳定。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注重排查矛盾,善于化解矛盾。坚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维护行业稳定;重点加强客运站、港口、车船等客流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妥善处置群众集聚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及时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不发生影响工程建设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稳定。一旦发生涉稳突发事件,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及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切实将损失和影响除到最低限度。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与专人值班相结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各级交通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节日值班工作,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