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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赣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办发[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行。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的意见

赣南是雷电灾害事故多发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雷击造成的财产损失相当于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总和,校园遭受雷击事件也时有发生。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全省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安全工作,保证国家财产和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就加强我市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学校防雷减灾工作

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非常重视防雷减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今年7月开始,我市就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下发了通知,并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防雷装置普查和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全市平均80%以上的中小学校没有安装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极不完备,校园遭雷击的事故时有发生,中小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形势严峻。因此,各级气象部门、教育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赣州”的高度,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将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作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对校园内防雷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认真做好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规划

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护工程是学校防雷减灾的基础设施,做好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规划工作,对于加强我市中小学防雷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气象和教育部门要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所辖学校进行认真的、全面的勘察、分析、设计,科学评估分类,编制好本地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建设规划,为全面落实我市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市、区)编制的规划应及时报市教育局及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在此基础上形成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三、切实做好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是中国气象局将江西作为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试点省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出:雷电灾害防御是全省防灾减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防灾减灾的薄弱环节。中小学校雷电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对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防雷工作具有重要作用。这次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和全社会防雷减灾工作提供了契机,对于全市其他中小学校的防雷安全具有示范作用。因此,列入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县(市、区),要对示范工程认真勘察,精心设计,规范施工,保证质量,力求做成精品工程。气象、教育部门要加强跟踪管理和督促指导,严格把好勘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的关,确保工程质量并顺利完成。

四、加大中小学校雷电防护工程的财政投入

加强学校雷电防护工程的建设是落实学校防雷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的关键,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中小学校防雷减灾示范工程,瑞金市、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崇义县、信丰县、全南县要按1:1的比例春节前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5万元。二是按照轻重缓急、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的原则,由学校所在地的政府分期分批解决非示范工程学校的防雷减灾工程建设经费,争取3年完成本地中小学校防雷减灾工程规划(内容)目标。三是每年将学校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维护检测经费列入学校项目经费。

五、加强中小学校雷电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各中小学校要将雷电防护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查列入校舍安全检查内容,安排专人加强日常检查、维护。每年雷电频发季节到来之前,主动申请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学校的防雷设施进行质量检测。各级防雷检测机构要加强对学校防雷装置的质量检测,帮助学校排查和消除雷电灾害隐患,确保学校防雷设施正常运行。

六、落实中小学校防雷减灾设施的安全管理职责

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防雷减灾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学校防雷安全检查。同时应提高服务意识,高效率为学校办理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强化对防雷工程施工和竣工的监管。教育部门要把防雷安全纳入校园安全管理范畴,明确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雷灾隐患。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在新、改、扩建建筑物以及建设电教网络、计算机机房时,重视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执行防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学校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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