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08年春运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2008年春运自1月23日开始,到3月2日结束,共40天。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州政府决定成立恩施州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和州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严密防范各类事故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州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和组织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公安部门:一是集中警力加强路面监控。春运期间,全州公安部门要在省际交界处及公路主干线的县(市)交界处设立春运安全服务站,重点查处疲劳驾驶、客车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运输学生车辆交通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协同交通部门、教育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员、学校师生及校车驾驶人员、乡(镇)群众进行直接面对面宣传。三是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对营运客车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审核把关工作。四是要组织各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春运安全管理工作,协同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严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车、摩托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部门:一是要严格审查驾驶人员信息,禁止不具备春运准驾资质的人员参加春运。二是要组织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进行一次春运交通安全教育。三是要组织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严禁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客车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客车参加春运。四是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例检制度和“门检”制度,杜绝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出站上路行驶。五是要严格按要求和期限开展危险路段整改工作,对春运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六是要督促客运企业强化营运班线管理,对不具备大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要坚决取消,严禁客运车辆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四)安监部门:一是要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对全州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和要求对隐患路段落实整改措施,春运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增设醒目警示性标志,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二是要组织开展全州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五)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在假期前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安全管理,督促公交公司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农业(机)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监管,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
(八)恩施机场公司:要做好航班调度和机场安全检查,积极做好滞留旅客输导和安抚工作。
(九)宣传部门: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
(十)气象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的中短期预报,及时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十一)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工商、电力、军分区和武警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后勤保障和应急支持,为春运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力支撑。
三、加强监管,强化服务,营造和谐春运
春运期间,要严格实行客票价格在政策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要打击“倒票、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要采取各种方便购票的措施,如电话订票、异地售票、延长售票时间等方式,方便旅客购票。对批量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等旅客可组织团体订票,送票上门。对延误的车次要及时发布信息。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接受旅客的监督批评。
要严格落实春运安全工作责任追究。春运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要成立由安监、监察、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专班,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恩施州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天然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刘海燕 州政府副秘书长
冯晓骏 州经委副主任
张福植 州公安局副局长
宋杰成 州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谭明威 州纪委常委
唐明益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洪炎 州财政局副局长
马祯宝 州建委副主任
杨盛僚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华平 州安监局副局长
黄本维 州物价局纪检组长
谢 苹 州教育局副局长
刘 军 州农机办主任
王建明 州工商局副局长
卓洪涛 州气象局副局长
王华章 州电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陈国华 恩施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覃丕凤 州交警支队政委
唐 鹏 州港航(海事)管理局局长
蒲元帅 恩施军分区后勤参谋
郭东兵 州武警支队参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委(联系电话:8247309),冯晓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覃丕凤同志兼任组长,在州交警支队办公;航空运输安全工作组,陈国华同志兼任组长,在恩施机场公司办公;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宋杰成同志兼任组长,唐鹏同志兼任副组长,在州港航(海事)管理局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