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项),现予公布。
我市历史悠久,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传承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皖政〔2006〕40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宿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19项)
(共计19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
一、民间文学(1项)
1 ⅰ-1 鞭打芦花 萧 县
二、民间音乐(1项)
2 ⅱ-1 唢呐 砀山县
三、传统戏剧(7项)
3 ⅲ-1 泗州戏 宿州市
4 ⅲ-2 坠子戏 宿州市
5 ⅲ-3 淮北花鼓戏 埇桥区
6 ⅲ-4 四平调 砀山县
7 ⅲ-5 皮影戏 灵璧县
8 ⅲ-6 瑶剧 泗 县
9 ⅲ-7 淮北梆子戏 宿州市
四、曲艺(3项)
10 ⅳ-1 琴书 灵璧县
11 ⅳ-2 花腔渔鼓 萧 县
12 ⅳ-3 坠子 萧 县
五、民间美术(3项)
13 ⅴ-1 民间书画 萧 县
14 ⅴ-2 剪纸 萧 县
15 ⅴ-3 钟馗画 灵璧县
六、传统制作技艺(3项)
16 ⅵ-1 宿州乐石砚 宿州市
17 ⅵ-2 符离集烧鸡 埇桥区
18 ⅵ-3 石刻 萧 县
七、杂技与竞技(1项)
19 ⅶ-1 民间马戏 埇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