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莲花池公园周边(三期)“城中村”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延期使用的请示》(丰市政文[2007]2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丰台区莲花池公园周边(三期)“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6]1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月2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06]109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北京市丰台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莲花池公园周边(三期)“城中村”环境整治工程立项延期使用的请示》(丰市政文[2007]2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我委《关于丰台区莲花池公园周边(三期)“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06]109号)有效期延长至2009年1月24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2006]109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