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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泾阳县骨科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外资[2008]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泾阳县骨科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外资〔2008〕55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咸发改[2007]620号文收悉。泾阳县骨科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外资[2006]268号文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外资[2007]2921号文对该项目的贷款额度作了调整。经研究,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引进多排ct、彩超、dr等医疗设备共计20台/套。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395万元,其中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3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255万元),医院自筹140万元。

三、贷款偿还及担保
该项目所借奥地利政府贷款本息由泾阳县骨科医院负责偿还,咸阳市财政局承担贷款偿还担保责任。

四、招标内容
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由泾阳县骨科医院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办理,主要设备全部进行公开招标。
请据此抓紧报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同时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实施。

附件:泾阳县骨科医院引进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审批表(略)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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