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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锦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锦政办发[20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试点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市三级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试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

从2008年1月20日开始至2008年10月底结束。

二、试点单位

各县(市)区选择2至3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1至2个企事业单位或中小学校作为基层试点单位。

三、试点内容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明确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和完善各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以构建覆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所有街道(社区)、乡镇(村)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层应急预案要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并根据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明确预案编制的组织要求、内容要求和审批程序,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衔接、备案、修订等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基层综合应急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建立基层应急队伍;社区、村委会和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卫生、城建、国土、农业、林业、海事、渔业等基层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基层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结合实际,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的,应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

(五)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社区、村委会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工作,要建立基层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区域、行业、部位及群体要设立安全员,并明确其信息报告任务,同时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试点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制定计划和方案,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试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主要领导要过问,分管领导要主抓,并设专人负责。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全面落实此项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

(二)周密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计划,整合辖区内的各种应急资源,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真正做到计划合理,部署严密,措施得法,既不打乱基层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又能保证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坚持标准。按照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高标准完成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试点,组织体系要规范、职责明确;预案编制要细致、切实可行;应急队伍要健全、责任到人。

(四)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使试点单位真正成为本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排头兵,为其他单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要注意总结经验,既要注重发现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又要善于发现适合本单位实际,特点鲜明的做法,为今后的推广和普及提供鲜活的,同时又具实效性较强的典型经验。试点过程中应多开展纵向和横向的交流与沟通,以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各单位要做好试点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通报试点进展情况,以随时掌握进度。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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