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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马鞍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马政[2008]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马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市长姚玉舟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并主管监察、财政、审计、外事、编制、规划、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人民武装工作。
主管市编办。
常务副市长周春雨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统计、招商引资、信访、接待、政府法制、政务公开、行政服务、口岸工作。协助分管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接待处、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马鞍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马鞍山边防检查站。
副市长龙李海 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公安、司法行政、环保、国土资源、房地产、住房公积金管理、国家安全、消防和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工作。
分管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局、市房改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
副市长吕金宝 负责农业、交通、水利、气象、防汛抗旱、生产救灾、扶贫、粮食、“菜篮子”工程、民政、双拥、老龄、残疾人事业、社区、人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人民武装工作。
分管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人防办、市蔬菜办、市残联,市能源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军分区、市气象局、长江马鞍山海事处。
副市长陈苏汉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地方志、新城东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地志办,新城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市档案局、市文联、市社科联和在马高校有关方面的工作。
副市长郑超 负责商品流通、外经外贸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联系市贸促会、市侨联,马鞍山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石油公司。
副市长方晓利 负责工业、全民创业、安全生产、旅游、金融、保险、烟草、供电、邮政和通信(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公室、市旅游局,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市邮政局、马鞍山供电公司、马鞍山火车站,在马通信(讯)、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副市长魏庆农 负责科技、信息化、引进国外智力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
联系市科协、无管处。
副市长王晓焱 负责民族宗教、物价、地震、台湾事务、工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海关、个体私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委(宗教局)、市物价局、市地震局,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检验检疫局、马鞍山海关。
秘书长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
分管市政府新闻办、南湖宾馆,协助分管接待、政府法制工作。
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继任,不再另行发文。
市委行文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市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亦按照以上分工作相应调整。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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