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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市场建设有功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鄂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鄂州政办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奖励市场建设有功单位的通报
(鄂州政办发〔2008〕5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市场建设开发力度,截至2007年底,蟠龙集贸市场、祝家湾集贸市场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莲花山集贸市场可望春节之后正式建成,菜园头集贸市场、凤凰台集贸市场正在抓紧施工之中。集贸市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有效地解决了城区店铺出店占道经营问题,完善了城市配套功能,方便了市民生活,提升了城市形象,有力地推进了“四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集贸市场建设过程中,市蔬菜办公室和凤凰街道办事处洋澜村、莲花村等单位顾全大局,克难勇进,扎实工作,确保了市场建设的顺利进行。为表彰上述3个单位所作出的突出贡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市蔬菜办公室、凤凰街道办事处洋澜村各15万元奖励,给予凤凰街道办事处莲花村10万元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奖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推进“四城”创建各项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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