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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州府办发[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鸣明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路永斌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祖胜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聂建平 州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李泽春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世章 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张 谦 州编办主任

李 杰 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谢丽平 州监察局局长

李根强 州民政局局长

翟继煜 州司法局局长

朱继民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仕刚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学敏 州农业局局长

蒲志华 州林业局副局长

贺玉琼 州档案局局长

安国勋 州农办(扶贫办、综开办)主任

文建英 州地税局局长

田大宝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明全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黔西南州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聂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蒲志华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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