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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粤价[200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粤价[2008]8号)


省公路局,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交通局(委)、公路局,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1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执行国家春运客运票价政策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家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公路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是当前保持价格总水平和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的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群众的亲切关怀。各有关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稳定价格总水平和春运客运票价政策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春运客运票价的惠民利民政策,精心组织,科学管理,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
我省公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08年春运期间(1月23日至3月2日),全省实行不针对春运票价加成的政策,公路客运企业严格执行省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价,即按平时允许的上浮幅度,按基准价最高上浮不超过30%执行(见附件1-2)。各地以直达班车模式运行的高级大型客运班车(含商务车),春运期间基准价最高不得超过0.28元/人公里。公路客运、水路客运企业须于春运前7天开始在售票场所做好明码标价及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缓解农村客运营运困难,认真落实政府发放的成品油调价补贴政策。

二、继续实行春运优惠措施,减轻公路客运企业负担
(一)减收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的车辆通行费。春节前15天(2008年1月23日至2月6日),对持有省级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或持有2008年进出广东春运证的非广东省籍营运客车降档收取路桥通行费(具体按现行收费标准降低两个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档次缴交通行费。高速公路最低按一类车收费标准收费,普通公路最低按二类车收费标准收费)。
(二) 免征2008年春运期间(40天)参加春运的本省籍公路营运客车养路费和公路客运附加费。具体免征办法及退费办法由省交通厅会省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研究制订。
(三)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春运客运企业实行适当的补贴,充分调动当地客运企业参与春运的积极性。

三、做好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提高保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运输安全。

四、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监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力量,深入春运现场,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开展对春运期间票价的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春运票价政策、擅自涨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春运票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12358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乘客投诉,维护乘客合法利益。
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地区春运客运价格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公(水)路旅客运输市场的监测,保持道路运输票价稳定,密切关注客运市场价格动态,并于2008年3月7日前将春运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省物价局、交通厅,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省物价局联系人:钟洁
联系电话:020-83134173 传真电话:020-83134177
省交通厅联系人:郑晓峰
联系电话:020-837306563 传真电话:020-83846709
附件:
1.广东省公路汽车客运各车型基准价表
2.班车票价计算公式

附件1:
广东省公路汽车客运各车型基准价表

车 型

普通班车客运

直达班车客运

大型

座席

普通

中型

座席

普通

大型

卧铺

普通

大型

座席

中级

中型

座席

中级

大型

卧铺

中级

大型

座席

高级

中型

座席

高级

大型

卧铺

高级

大型

座席

中级

中型

座席

中级

大型

卧铺

中级

大型

座席

高级

中型

座席

高级

大型

卧铺

高级

运价(元/人公里)

0.09

0.10

0.15

0.13

0.13

0.21

0.23

0.16

0.23

0.17

0.16

0.24

0.28

0.19

0.28

备注

小型客车执行对应的中型车运价



附件2:
班车票价计算公式

班车票价=[车型基价×(1+30%)+人公里客运附加费+人公里过桥过路费]×营运里程+旅客站务费
备注:
(1)客运附加费2分/人公里;
(2)人公里过桥过路费=单车单程过桥过路费总额/(里程×座位数×实载率)(直达班车实载率不得低于50%,普通班车实载率不得低于45%);
(3)旅客站务费一、二类站每票最高不超1元,三、四类站每票最高不超0.5元,五类以下站免收。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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