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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本政办发〔2008〕2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的五年来,市政府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本溪的重要渠道,坚持办理工作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代表委员沟通衔接相结合,与强化督促检查相结合,与跟踪办理相结合,五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956件,办复率100%,解决率57.9%,使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等14个标兵单位、市经委等14个先进单位、白光等15名标兵个人、孟广华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向办理建议、提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及市“两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密切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确保今年市人大、市政协交办的957件建议提案按期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促进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建议提案
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标兵单位(14个)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房产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供暖管理办公室
市国资委
市卫生局
市工商局
市综合执法局

二、先进单位(14个)
市经委
市林业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水务局
市文化局
市人事局
本钢(集团)公司
市地税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旅游局
市商业局
市物价局
平山区人民政府
明山区人民政府

三、标兵个人(15人)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王悦武 市民政局局长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汪显仁 市教育局局长
黄力强 市卫生局局长
翟永良 市工商局局长
夏广勇 市环保局局长
李 杰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崔红雁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 欣 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霍振然 市交通局团委书记
姜双利 市房产局信访办主任
李 岩 市供暖管理办公室调度长
陈建华 市农委办公室秘书
陈新勇 市国资委综合法规处处长

四、先进个人(44人)
孟广华 市物价局局长
刘耀才 市水务局局长
王少青 市交通局局长
张兴东 市商业局局长
潘 军 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
马金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成民 市房产局副局长
董培峥 明山区政府副区长
何守勤 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振宏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彭 炜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李英伟 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柳翔铭 市经委综合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慕海清 明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
杨晓光 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胡晓东 本钢(集团)公司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马秋颖 市商业局主任科员
王晓鹏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孟 野 市水务局办公室秘书
王慎君 本溪供电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王 雨 市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艾立峰 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副主任
潘 晶 市供暖管理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
王立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处处长
王可维 平山区政府督察室主任
赵淑芳 市国投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刘宏文 市政府法制办《本溪市政府公报》编辑部副主任
田 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
蔡吉超 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霞 市发改委办公室副调研员
王新红 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纪 伟 市动监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克久 市工业加工区筹备工作组处长
温明选 市文化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栗 娜 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大听 市园林管理处处长
孙 斌 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
王宏伟 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助理
王成禹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督察室科员
关振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秘书
焉永良 市环保局监察支队主任科员
宋思宁 溪湖区政府投诉中心主任
宫 颖 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
张春菊 市政府督察室副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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