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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通化市政府

【发文字号】 政明电[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反馈意见的通知
(政明电[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第四考核组于2007年12月19日至21日,对市政府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省考核组听取了市政府、柳河县政府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现场检查了市燃气总公司、市长途客运总公司、柳河县兴柳石膏矿业有限公司3户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省考核组对我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建议。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强化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领导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的理念,通过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通过有效的手段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把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组织落实。

二、进一步遏制非煤矿山企业事故上升势头
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非煤矿山企业在今年春季开工前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扎实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的机制
(一)新华市场煤气管道被占压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新站步行街煤气管网占压和附属设施腐蚀等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用、工商、建委、消防共同组织落实。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隐患分级排查治理机制,从政府、企业两个层面建立分级监控、分级排查治理的机制,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经常化。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监控和治理。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分级建档,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加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推进力度。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级煤矿监管和煤炭行管、国土资源、公安(交警、消防)、冶金机械、医药轻工食品、交通、环保、公用、建委、农委、林业、水利、教育、旅游、经委、商务、物资、铁路、电力等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调度统计和预警、预测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3号令,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接报、处理事故信息,进一步认真做好事故的调度统计工作。安监部门与气象、地震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气象、地震部门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备案工作,争取2008年完成预案制订率达到100%的目标。各级政府要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健全组织,充实人员。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组织落实。

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到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相结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继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认真开展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高危企业在岗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监、广电、文化部门牵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六、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各地要加快解决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机构的问题。抓好市县两级基础建设,加强机构体制、装备、信息化、培训基地、科技支撑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法律法规、技术支撑、应急管理、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五大体系。加强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安监人员素质。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安监部门办公用房、检测检验设备不足的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政府组织落实。

七、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安全监管问题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泥草房改造、农机管理等方面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安全监管的新路子、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安、农委、交通部门各负其责,抓好落实;各级建设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方面的安全监管。

八、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主要国道、重要省道和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对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大型运输车辆限期安装gps定位系统,逾期不装的取消运营资质。已经安装的要建立信息平台,实施有效监控,降低事故发生几率。要加强校车管理,防止校车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公安、交通、教育部门组织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落实省考核组提出的8条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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