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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鞍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谷春立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工作。分管市政府研究室、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刘桂香副市长负责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残联、老龄、史志、档案、人事、法制、信访、旅游、公安、安全、司法工作。分管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委(宗教局)、残联、老龄办、史志办、档案局,人事局、旅游局、千山风景区管委会、玉佛山风景区管委会、法制办、仲裁办、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鞍钢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和妇联,负责联系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鞍钢公司、驻鞍部队和鞍山军分区。

王忠哲副市长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市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播电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红十字会、鞍山师范学院;负责联系辽宁科技大学。

叶冬柏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统计、科技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重点项目办)、国资委、统计局、科技局、接待办、商业银行。

李德平副市长负责城乡建设、交通、环保工作。分管市建委、城建局、房产局、交通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房地产开发办、公用事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防办、地震局;负责联系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局。

秦国夫副市长负责农业、商业、粮食、供销、物资流通工作。分管市农委、水利局、动物卫生监管局、林业局、农垦局、农机局、商委、粮食局、供销社;负责联系市气象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各通信公司。

张世超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安全生产、金融工作。分管市经委、安全生产监管局、中小企业局、信息产业局、金融办;负责联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局、人民银行、鞍山电业局、鞍山车务段。

吴绍维副市长负责对外经贸、国内外经济协作、市场监管、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和公共行政服务工作。分管市外经贸局、协作办、国际合作促进办、外事办、台办、物价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市工商局、鞍山海关、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梁勇市长助理协助春立市长分管财政、审计工作及联系税务、保险工作。

李景涛秘书长协助春立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市编委办、监察局;协助桂香副市长分管市人事局、公安局、司法局,联系国家安全局;协助冬柏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接待办;办理市长、副市长交办的事项。

张天影副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冬柏副市长分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工作。

王伟副秘书长负责市信访局工作;协助桂香副市长协调信访工作。

沙仁义副秘书长负责市接待办工作;协助冬柏副市长协调接待管理工作。

唐吉凯副秘书长协助桂香副市长联系鞍钢公司工作;协助世超副市长协调工业经济、民营经济、信息产业、安全生产及联系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电业、鞍山车务段工作。

徐刚毅副秘书长负责市建委工作;协助德平副市长协调城乡建设、交通、环保、规划、公用事业、地震、人防和联系国土资源工作。

张春俊副秘书长负责市台办工作;协助绍维副市长协调对台工作。

杨庆龙副秘书长协助绍维副市长协调对外经贸、外事、物价、国外经济协作、公共行政服务和联系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吕金秋副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协助冬柏副市长协调发展和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科技工作。

王卫星副秘书长负责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

杨守涛副秘书长协助忠哲副市长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鞍山师范学院和联系辽宁科技大学工作。

李素荣副秘书长协助国夫副市长协调商业、粮食、供销、流通和联系烟草专卖、邮政、通信工作。

孙宝涌副秘书长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工作;协助桂香副市长协调法制工作。

单德峰副秘书长负责达道湾工业规划区工作。

曹博春副秘书长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麻德明副秘书长负责市农委工作;协助国夫副市长协调农业、林业、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利、农垦、农机工作。

王哲副秘书长协助桂香副市长协调旅游及风景区管理和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王刚副秘书长负责市协作办工作;协助绍维副市长协调国内经济协作工作。

柳玉秋副秘书长协助桂香副市长协调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残联、老龄、史志、档案和联系驻鞍部队、鞍山军分区工作。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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