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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做好二○○八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港航发[2008]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做好二○○八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的通知
(渝港航发〔2008〕8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直属单位,交通执法水上大队,港口客运站,客运企业:

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3月2日结束。春运期间由于客流量大、流时集中,故交通运输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春运时段群众出行畅通、安全,水上交通运输秩序和安全形势稳定,并防止和杜绝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根据交通部、铁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继续在2008年春运期间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活动,确保广大农民工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全市水路旅客运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期间水路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

春运期间旅客出行量增加,水路交通压力增大,交通安全管理任务加重。各港航部门和客运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运输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旅客运输预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水路旅客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梁雄耀局长任组长,刘志军书记、张小勇、张孟川、杨大伦、党志胜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水路客运市场管理处、局运输处、海事处、船检处、港口处、交通执法总队水上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路客运市场管理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电话:63100233、63736531(传真)。各相关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部门、港航企业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做好节日期间旅客运输计划,确保出行畅通

预计今年春运期间重庆水路旅客运量将达到180万人次,比07年约有下降。省际旅客及农民工运输出口量约35万人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旅客、农民工流量流向预测,提前作好节日期间旅客运输计划,落实足够运力,保证节日旅客、农民工出行需要,确保旅客、农民工当日出港不滞留。

根据各地预测客源流量情况和特点分析,今年春运的特点是节前以民工、学生返乡为主要客流,节后以民工外出务工流为主。热点地区是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奉节、巫山等区县。节前民工返乡和学生放假高峰集中在1月23日到2月5日这一时间内,宜昌上水民工多于重庆下水,学生重庆下水多于宜昌上水。节后民工外出务工集中在2月12日至2月19日和2月22日至25日这一时段内,预计高峰期较为集中,高峰日会在节后的2月16日、2月22日至25日出现,将在宜昌叠加形成客流高峰,下行旅客流量将达2.0万人次到3.0万人次。

春运期间全市预计投入运力921艘,共计10.5万客位;其中长江跨省运输(宜昌)的客船72艘,共约3.7万客位;区间、短途运输的客船849艘,共计6.8万客位。今年我市部分省际客运船舶因进行结构调整正在技改中运力较紧,春运期间各地港航管理部门和客运企业一是要尽量在运营中加强船舶衔接和周转,精心组织民工疏运,各公司的所有符合营运要求的省际普客船都要投入农民工运输,并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加班运力。二是要根据区间和短途客流量陡增的情况采取增开区间班次,增加加班船舶的办法及时解决旅客压港的问题。三是要加强对渝东一带民工的疏运。四是在解决省际干线旅游和区间短途客运矛盾上,除增加发班量以外,视客流情况可将每天旅游航班的空余高等级舱位降为散席客票销售,以疏散区间、短途乘客。

各单位要做好应对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准备,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各地港航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应急客运船舶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检查、检修,配备足够的船员,保证能够随时调用,做好应急运输的一切准备工作。

三、全面检查,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一)春运开始前,各港航管理机构和海事部门要认真组织节前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四客一危”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危及运输安全的企业,应立即责令其停止营运并限期整改。

(二)各港口经营企业要对所属港站的囤船、客运缆车、船舶系泊设施,客运设施(候船设施、跳板、安全网、舷梯、夜间照明等)、消防设施等全面进行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认真部署防止危险品、烟花爆竹携带上船的措施,落实足够的春运值班人员。

(三)客运企业要组织人员对上线客船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客运船舶正常营运。各区(县)船检局(处)应组成“春运”期间船舶临时(附加)检验小组,在春运前对在本港始发的客船和旅游船(国内游)、本辖区内码头和渡口参营的客(渡)船逐船进行一次临时(附加)检验,检验合格在适航证书签署栏内加盖“春检合格”章,所有在春运期间参营船舶必须经船检、海事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四)各地各单位要在春运期间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安全大检查,以港航企业自查和港航管理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单位、辖区的重大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坚决停航、停运。在节日期间及各客流量集中时段,全市港航部门要动员全体港航干部职工,实行全员轮流在岗、分片负责的方式,合理分派人员到辖区各重点部位进行现场驻点监控。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活动,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及现场监管情况开展检查督查。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大港口客运站、客运码头、乡镇重要渡口等重点部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船舶超载、超额、超舱和冒雾航行、人畜混装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堵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维护春运期间正常的航行及客运秩序,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海事部门各签证站点要认真检查船舶有关证书、证件,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签证规定和安全要求的船舶一律不准放行;对出现安全隐患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船舶一律停航整顿。

(五)各港口客运站要在春运期间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组织售票人员到农民工外出务工集中地和输出地售票,或以提前办理农民工团体票等方式为农民工购票提供便利,并根据客流变化有计划地组织包船、包舱,方便农民工节前平安顺利回家和节后及时安全返城。各港航管理部门在春运期间应加强对票务管理的监督,港航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布票价,严禁超售客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涨价、乱收费。切实保护广大旅客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春运期间交通执法总队水上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63704537、89183777),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

四、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港航管理部门、港航企业在春运期间均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假日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协调、处理。各港航管理部门及渝、涪(含丰都)、万(忠、云、奉、巫)三港客运总站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1月23日起,每日上午8:30时前必须将前一天辖区内运输情况(见附件1)报送重庆市水路客运市场管理处,并于3月2日上午9时前报送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2)。各单位的信息报送联系人及电话必须于2008年1月15日前报重庆市水路客运市场管理处。事故实行双向报告制度,在向重庆海事局报告的同时报局值班室(值班电话:89183555)。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3月6日前向我局报送总结材料。

附件1:2008年“春运”情况日报表

附件2:2008年“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重庆市港航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春运”情况日报表

统计单位:统计人:报送时间: 日

日期

出口客船

(艘次)

出口旅客

(人次)

进口客船

(艘次)

进口旅客

(人次)

 

当日

发送

累计

发送

当日

增发

累计

增发

当日

发送

累计

发送

当日

抵达

累计

抵达

当日

抵达

累计

抵达

当日

合计

 

 

 

 

 

 

 

 

 

 

同比

增(%)

 

 

 

 

 

 

 

 

 

 



当日情况概述

每日上午8:30时前报送,联系电话63100233、63736531(传真)。

附件2:
2008年“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统计单位: 统计人:  统计时间: 月 日

项 目

数 量

备 注

投放运力(艘)

  

总发班运力(艘次)

  

日均发班运力(艘次)

  

加班运力(艘次)

  

完成客运量(万人)

  

加班运力完成客运量(万人)

  

运力与去年同期相比(%)

  

客运量与去年同期相比(%)

  

重大安全事故次数

  

人员伤亡

  


注:3月2日上午8:30时前报送。联系电话:63100233、637365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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