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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太原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并旅发[20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旅游局关于做好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并旅发[2008]1号)


各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点)及相关单位:

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为了全面、准确、及时完成今年的旅游统计年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年报数据的报送质量,确保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旅游企业要对2007年旅游统计年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计人员熟悉今年的统计年报内容,统计指标口径、范围、统计方法和报送方式,确保2007年年报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各单位领导要对统计年报工作采取措施,保障年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为年报工作提供必需的条件,保障年报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

(二)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力量,为年报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统计人员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确保年报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

二、填报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核对单位基本信息

各旅行社、星级酒店、旅游景区(点)及相关填报单位,要重新核对本单位基本信息是否有变动,有变动的及时与太原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联系,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告知,以便统一修改旅统基1表,变更基础信息,保证企业基本信息内容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二)旅行社报表

1、国际旅行社:

填报范围为旅统基2表、基3表、基4表、补充1表、补充2表、补充3表共6张表。其中基4表为年报表,其余报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

填报时注意核对表之间的平衡对应关系,补充1、2、3表必须与基2表对应数据一致。基4表按旅游者出境首站目的地进行统计,即:出国游人数=首站前往国家人数之和,出境旅游总人数=出国人数+香港人数+澳门人数。

2、国内旅行社:

填报范围为旅统基2表、基4表、补充3表共3张表。其中基4表为年报表,其余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

填报时注意核对表之间的平衡对应关系,补充3表必须与基2表接待小计数一致。接待人数小计等于外联(组团)人数和其他旅行社委托本社派地陪接待的人数之和。

(三) 星级饭店报表

星级饭店填报范围为旅统基5表、基6表共2张表,其中基6表为年报表,基5表12月份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

填报时要注意基6表中项目必须填全,不得有空项。从业人员、客房数和床位数等指标要核对清楚,保证准确情况下进行计算机录入。

(四)景区(点)报表

填报范围为旅统基8表。本表由辖区内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填报。

(五)其他单位报表

除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外,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填报旅统基9表,具体包括:旅游车船公司、旅游贸易公司、服务公司及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三、上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登陆国家旅游局网站(www.cnta.gov.cn)---网上政务---网上办公---旅游统计网上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要求务必于1月30日前填报完毕。

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杜绝以往年报中出现的漏项、缺项、错项等问题,保证统计指标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全面性,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咨询太原市旅游发展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温桂红 王 静

联系电话:5280190

传真:5280190

二〇〇八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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