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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北碚区南岸区为重庆市城市管理优秀城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北碚区南岸区为重庆市城市管理优秀城区的通报
(渝府发〔2008〕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优秀城区评选活动的通知》(渝府发〔2006〕89号)精神,经检查验收,北碚区、南岸区符合重庆市城市管理优秀城区的标准,市政府决定命名北碚区、南岸区为“重庆市城市管理优秀城区”。

希望北碚区、南岸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按照“加快”和“率先”的要求,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创建宜居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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