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2号)
良庆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良庆区那陈初级中学的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该校于2007年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96万元新建一幢公寓式学生宿舍楼。根据桂价费[2007]3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该校收取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 水定额 (吨/生·月) | 电定额 (度/室·月) | 每套宿舍安排 人数 | 收费对象 | 基本设施设备 |
公寓式学 生宿舍住 宿费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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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人 | 初中生 |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水泥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洗漱间为水泥地面,瓷砖墙裙;木门、铝合金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水泥贮物架。 |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已含学生宿舍水电费用。 | ||||||
准从二〇〇七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请你局通知学校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要求学校实行亮证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