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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粮食产业化工作考核评比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粮食局

【发文字号】 皖粮明电[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粮食产业化工作考核评比的补充通知
(皖粮明电〔2008〕2号)


各市粮食局:
根据皖粮行〔2007〕40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进行2007年度粮食产业化考核评比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每市抽调2人组成考评小组,各市进行交叉考评(具体分组安排附后)。各市采取“听、查、访”的方式,即听取被考评市局工作汇报,查阅报表和资料,走访龙头企业、农户、消费者等,对照2007年粮食产业化目标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

二、评选要求:
1、考评人员要本着对被考评单位和上级负责的精神,做到清正廉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公平。
2、各小组考评工作请于1月14日开始,并于1月22日前将考评结果及打分表发送至安徽粮食政务网内部文传(行业管理处)。延误时间,后果自负。

附:
各市考评分组安排

考评单位 被考评单位
合肥市阜阳市
淮北市淮南市
亳州市滁州市
宿州市巢湖市
蚌埠市宣城市
阜阳市铜陵市
淮南市安庆市
滁州市芜湖市
六安市亳州市
马鞍山池州市
巢湖市淮北市
芜湖市蚌埠市
宣城市合肥市
铜陵市六安市
池州市黄山市
安庆市宿州市
黄山市马鞍山市

安徽省粮食局
200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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