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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建发[20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建发〔2008〕5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7〕34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督促各建筑工地农民工认真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于2008年2月25前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至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汇总后报市建委。
联系人: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龙邦林
联系电话:63672073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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