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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冀卫医[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卫医〔2008〕2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省血液中心:

为有效保障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促进血液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提高采供血和临床输血的管理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网络运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中心”反馈。

联系人:陈 莉 电话(兼传真):0311-87044027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方案
(试行)

“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系统)是一套综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具备采供血信息和临床用血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分析和实时监控等重要功能。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对提高我省血液工作的综合管理水平,保证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为了做好网络系统的日常使用和安全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数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数据管理中心”),作为全省网络系统运行的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网络系统运行和使用情况的监控,定期向省卫生厅报告网络运行和采供血工作开展情况。“省数据管理中心”日常工作由省输血协会办公室承担。

各市应成立“市数据管理中心”,承担本市网络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维护、协调和数据分析、上报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省数据管理中心

1、协调、指导省内网络系统的运行,组织各市、各单位提供河北血液网信息内容,对网上发布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每季度对各市网络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监控全省采供血和临床输血情况,定期汇总分析网络使用情况,汇总全省采供血机构信息统计报表,并及时报省卫生厅;

3、负责网络系统扩展方案的确定和组织实施,定期对网络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协调解决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非技术问题。

(二)市数据管理中心

1、通过网络系统对本市辖区内采供血和临床输血情况进行监控,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提出解决对策;

2、汇总、分析本市网络使用情况并上报省数据管理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3、协调处理辖区内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非技术问题。

(三)各采供血机构

1、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网络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录入和传输数据,确保本单位数据的及时、准确、可靠;

2、负责本单位及联网医院的数据核对、报表统计,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3、每周通过网络系统核对本单位发布的业务数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在河北血液网上发布的内容,及时报省数据管理中心。

(四)联网医疗单位
1、按要求使用网络系统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保证本单位微机系统安全;

2、及时与服务器联网,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录入和传输数据,确保本单位数据的及时、准确、可靠。

三、安全保障

(一)各市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联网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二)各市中心血站负责本市卫生行政部门、各联网医院及本单位(省血液中心负责卫生厅工作站和输血协会)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及一般故障的排除。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系统软件开发商(唐山现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解决。

(三)各医疗单位负责其联网使用硬件和网络的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安装、数据备份等。

(四)唐山现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全面技术指导,提供具体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

四、重大系统故障应急措施

(一)发生重大系统故障时,各采供血机构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省数据管理中心报告,同时启动手工操作应急系统;

(二)各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唐山现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硬件和网络供应商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三)唐山现代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在最短时间内搭建临时系统运行环境,及时修复系统,确保业务工作快速恢复正常;

(四)系统修复后,由各采供血机构负责将因网络中断而缺失的数据上传。

附件:
网络系统使用安全守则

一、采供血机构

1、配置备份服务器,包括网络地址、防火墙配置、系统设置等,每周备份一次数据库;

2、保证良好的运行环境,保证电源供给、室温控制、防尘处理等;

3、安全保护服务器和网络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使用和泄漏;

4、禁止利用服务器或其它与服务器相连的微机上互联网;

5、禁止未经授权人员直接或间接操作服务器;

6、禁止在服务器或联网微机上安装或使用未经确认的软件;

7、禁止擅自改动服务器硬件配置和软件设置;

8、禁止外来微机接入本网络系统,禁止在服务器或联网微机上使用usb硬盘或光盘;

9、禁止未经授权人员通过使用本网络系统软件以外的其他手段访问服务器和数据库;

10、定期(最少每月一次)全面查杀病毒;

11、定期察看防火墙和vpn状态;

12、定期察看服务器的运行状态;

1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二、医疗单位

1、禁止利用联网微机上网;

2、禁止在联网微机上安装或使用未经确认的软件;

3、禁止擅自改动联网软件设置;

4、禁止未经授权人员直接或间接访问血站或省厅数据库服务器;

5、定期(最少每月一次),全面查杀病毒;

6、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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