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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工业[2008]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
(陕发改工业〔2008〕33号)


省冶金行业办:
报来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万吨/年球团技术改造项目(陕冶办字〔2007〕97号)收悉。该项目建设地址为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球团竖炉工艺,扩建2×10m2球团竖炉,同时建设配料室、干燥室、润磨室、造球筛分室、焙烧系统、冷却系统、主控室、除尘系统、成品系统及公辅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球团矿90万吨的产能。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备案。
请据此协助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待初步设计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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