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桂林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2008]2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张晓武副秘书长

协助市长、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协助市长、副市长分管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局、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接待办公室、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外机构。

负责联系中央、自治区、友好城市驻桂单位。

齐军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桂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公室、市信访办、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应急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市工业合作联社。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桂林供电局、盐业局及铁路、邮政、电讯、烟草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桂林警备区、驻桂部队。

褚民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市投资促进局、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贸促会桂林分会、市中药产业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桂林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边检部门、石油部门、驻桂科研院所。

樊伊宁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管理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旧城改造办公室、市地震局、市土地开发办公室、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赵国宝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发展研究中心。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材料(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材料)。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张执雪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妇联、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市文联、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桂新闻机构、桂林大专院校、民航部门。

赵仲华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青狮潭水库管理处、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宗教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桂林公路局、市气象局、桂林海事局、桂林水文局、植物研究所、柑桔研究所。

何兵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发展研究中心、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