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襄樊市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鄂政办发[2007]114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贯彻施行《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施行《条例》,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必须看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近几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公开内容的规范化、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工作机制的科学化、监督检查的经常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为此,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条例》施行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抓紧落实《条例》施行前的几项基础性工作

(一)全面清理政府信息。开展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本单位制作、生成和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信息划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对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各单位可暂缓公开,在加强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对暂缓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建立登记和审查制度,签署暂缓公开理由和具体意见,不能以暂缓公开为由任意缩小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二)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我市市直单位的公开目录与指南从2005年起已连续修订了3年,这次要以清理出的政府信息为依据,在今年3月底以前,进一步做好编制修订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在今年3月底前抓紧完成本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修订要借鉴外地经验,做到格式规范、内容详尽、公开程序简洁、公开形式多样、网上链接准确、更新及时、网民查找方便。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附后)的要求,在下年度3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市政府各部门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要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否编制由各地决定。

(四)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级国家档案馆是各级政府信息的集中保管单位,保存了大量早期形成的完整的政府信息,并对新增的政府文档信息进行了集中收集和综合整理,具有集中查阅的有利条件。按照《条例》规定,市县区档案馆是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应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今年4月前,市、县两级档案馆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和资料索取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市档案馆要加强对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的接收、征集、汇编和上网等工作,向社会提供已公开现行文件阅览、复印、电话咨询、网上下载等服务。

(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开展贯彻施行《条例》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县两级要抓紧制定培训计划,分别开展贯彻施行《条例》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网站要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地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应在本级政府网站发布。今年4月1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在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供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项目,并统一链接到襄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形成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链接通道。同时,各级政府网站要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条例》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今年5月1日前,抓紧建立以下工作机制及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定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要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各地、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是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公布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点、受理流程及答复时限,形成一套完整的受理答复制度。《条例》实施后,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予当场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各单位要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要告知理由。

四、切实加强对贯彻施行《条例》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根据《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指定负责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考评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我市2007年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工作已作了具体规定,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好对市直部门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建设考评的依据。各县(市)、区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工作,由本级政务公开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还要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评议评价。

(三)强化检查督办,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把检查督办作为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工作来抓。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和单位监督。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不力、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格式

2、《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

3、《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1:
《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格式

一、简述

包括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的政策依据、更新时间以及获取途径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包括“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信息公开目录》等。

(二)公开形式:主要包括部门网站、网址公开和查阅室公开等,还可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办事指南以及其他方式。

(三)公开时限:明确信息生成后多长时限公开、已公开信息保留时效、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查询。

三、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指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三)公开程序。申请提出(填写表格)、申请方式(网上、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以及当面申请等)、申请处理(审查、登记、答复)。编制具体的申请流程图。

四、申诉监督

公开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要求和途径。

附件2: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格式

一、机构职能类

1.1 领导分工

1.2 内设机构

1.3 职能处室

1.4 直属单位

1.5 工作规则

二、政策法规类

2.1 国家法律

2.2 行致法规

2.3 地方法规规章

2.4 部门规章

2.5 部门规范性文件

2.6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计划报告类

3.1 发展规划和计划

3.2 工作总结和要点

3.3 统计数据平口分析

四、业务工作类

4.1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4.2 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

4.3 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

4.4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5 行政复议诉讼事项

4.6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4.7 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4.8 专业机构审批事项

4.9 专业机构文件

五、其他事项

5.1 部门工作动态

5.2 财务经费使用情况

5.3 单位建设

5.4 招考、录用公务员情况

5.5 问题解答

附件3: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格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