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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遵义市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8〕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何 萍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 岭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骆明军 市教育局局长

李仁志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成 员:任超英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小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克庆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何义君  市建设局副局长

周余耕  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新宇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 进  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任超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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