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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加强全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与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设备,避免投资浪费,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和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更好地为广大农村群众服务,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八年一月九日

附件: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配置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与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设备,避免投资浪费,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和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更好地为广大农村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配置规划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属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论资金来源、购置渠道,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有一名局长分管此项工作。乡镇卫生院根据现有规模和业务量,确定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人员,院长或分管院长负责医疗设备管理工作。

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应结合本单位的建设规模、业务量、技术人员、发展规划和经济状况,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充分考虑设备的可利用性、适用性和先进性,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装备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装备《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确定的配置范围内的常规设备。市、县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国家和省上配置的设备时须将表1作为文件附件。

第三章 设备配置



第七条 设备配置应本着满足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需要为主和适用、先进、合理的原则,一般选择国内能够生产,质量能满足需要的整机、零配件、消耗品等。购置进口医疗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以政府投资为主,设备配置主要通过国家、省、市、县财政投资解决。不允许通过职工集资、与厂商合作融资等途径购置医疗设备。

第九条 医疗设备到货前,乡镇卫生院应做好安装使用条件准备和验收准备工作。自行购置的医疗设备到货后,要组织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发现有损坏或缺漏等情况,要及时与供货商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条 国家和省、市无偿调拨或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要按照医疗设备验收程序进行严格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要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验收报告单。要求签订《货物维修合同》的医疗设备,要及时与供货厂商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一条 设备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建立设备档案,包括:
㈠购置资料:申请报告(表)、论证资料、订货卡片、供货合同、验收记录等;
㈡医疗设备资料:产品样本,使用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㈢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计量、使用维修记录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㈣对国家和省上统一调拨或捐赠的医疗设备,除上述资料外,还应建立调拨或捐赠设备的文件(调拨单)或资料、到货日期、验收记录等,填写表2-6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利用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或其他贷款引进医疗设备,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使用保管



第十三条 乡镇卫生院按照《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部颁标准wzb01-90)建立医疗设备总账和明细账,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省卫生厅建立全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乡镇卫生院设备。县卫生局全面负责乡镇卫生院设备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设备辅助账。乡镇卫生院按照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并建立台账和卡片。设备上要系挂或粘贴与固定资产卡片信息一致的标识牌(贴)。
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包括:医疗设备品名(品牌)、规格型号、价格、附属配件、购置时间、生产厂家、使用科室、责任人等。(见表7)

第十四条 医疗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定。x光机、b超等主要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参加省级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全省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主要设备持证操作制度。医疗设备使用要有使用记录,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见表8-1、8-3)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账物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帐相符。发现缺损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账面调整,并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各类医疗设备零配件、消耗品,应根据不同要求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国家和省上统一配置的设备,县卫生局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县卫生局需要做出说明,并报请省、市卫生厅、局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调整相应数据。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得外借。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章 设备维修



第十八条 加强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人员技术培训。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的主要任务:
㈠切实可行的医疗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㈡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校验;
㈢拟定维修备品、备件的购置计划;
㈣对拟报废的医疗设备,提出技术鉴定意见,供管理部门参考;
㈤定期对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条 做好维修登记制度,医疗设备在保养和维修后,必须进行登记,记录相关的故障原因、排除方法。(见表8-2)

第二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应保证一定数额的医疗设备维修费用。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 调剂报废



第二十二条 因乡镇卫生院撤并或工作任务变更,累计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医疗设备,应调剂使用。调剂设备应办理产权变更或转让手续,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医疗设备因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程度的,可调剂使用。

第二十四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报废:
㈠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淘汰的医疗设备品目及种类;
㈡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者;
㈢严重污染环境,不能安全运转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又无法维修或无改造价值者;
㈣超过使用寿命,性能指标明显下降又无法修复者;
㈤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不能正常运转,又无法改造利用者。

第二十五条 医疗设备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技术鉴定确认并报县卫生局和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并报市(州)卫生局和省卫生厅备案,对未办理报废手续的设备省卫生厅不再更新补充。(见表9)

第二十六条 医疗设备报废的相关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残值变价收入,要纳入单位财务账户核算,用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维修、更新。
应加强对可供家庭使用的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和控制。

第七章 设备管理报表



第二十七条 医疗设备管理报表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制定规划、指导工作的依据,务求清晰、及时、准确。

第二十八条 根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设备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按照乡镇卫生院、县卫生局、市(州)卫生局、省卫生厅逐级上报的办法,每年第一季度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情况进行更新(表10)。

第二十九条 乡镇卫生院应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技术评估标准及规范,加强仪器设备的检测,进行科学管理。

第三十条 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质量、使用效益、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强管理。市(州)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设备进行重点督查。省卫生厅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凡在医疗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中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与个人,省、市卫生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职务晋升参考。

第三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变卖、因管理不善丢失、损坏医疗设备,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财产损失者,经查证落实,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医疗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中出现的事故,由医疗设备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应及时处理。对造成人身伤残、死亡或经济损失的特大事故,应在12小时之内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隐瞒不报者,将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设备是指应用于医学领域,具有明显专业技术特征的医疗器械、科学仪器、卫生装备、实验室装置、辅助设备等。

第三十六条 医用x光机等放射诊疗设备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同时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作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管理和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表1-1: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需求计划表

名称: 市(州)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

序号

国家配置标准

现有设备情况

配置需求  计划

设备名称

单位

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配置时间

使用状况

数量

规格要求

1

x光机

200ma

1

300ma

1

200ma工频

300ma工频

2

 

1

台式

1

台式

3

 

1

三导

1

三导

4

半自动生化仪

 

1

 

1

5

双目显微镜

 

1

 

2

6

全自动洗胃机

 

1

 

1

7

呼吸气囊

 

1

 

 

8

呼吸机

 

 

台式

1

9

 

1

十项

1

八项

十项

10

 

1

液压

1

简易

液压

11

1

立式

吊式

12

麻醉机

 

 

简易

1

13

手提

1

1

手提

柜式

14

综合产床

 

1

 

2

15

多普勒胎儿听诊器

 

1

 

1

16

电冰箱

 

1

 

1

17

急救箱

 

1

 

2

18

吸引器

 

1

 

1

19

担架

 

1

 

2

20

观片灯

 

1

 

2

21

离心机

 

1

 

2

 

 

 

 

 

 

 



表1-2: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需求计划表(续)

名称: 市(州)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

序号

国家配置标准

现有设备情况

配置需求  计划

设备名称

单位

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规格

数量

配置时间

使用状况

数量

规格要求

22

干燥箱

 

1

 

1

 

 

 

 

 

 

23

电热恒温培养箱

 

1

 

1

 

24

一次性器具毁形器

 

1

 

1

25

计算机

 

 

1

26

救护车

 

 

 

1

27

口腔综合治疗台

 

 

 

1

28

五官科椅

 

 

1

29

制氧机

 

1

 

2

30

心电监护仪

 

1

 

1

31

妇科检查床

 

1

 

1

32

妇科检查器械

 

1

 

1

33

血球计数器

 

1

 

1

34

气管切开包

 

 

 

1

*35

病床

 

36

检查床

 

 

37

器械柜

 

 

38

药品柜

 

 

39

病历架车 

 



注:本表作为市县申请乡镇卫生院设备文件的附件。

补充资料:乡镇卫生院分类(中心、一般、分院): ,乡镇总人口: 万人,职工人数:  人,设置病床 张,上年门诊人次:人,上年住院人次:人,上年业务收入万元。

表2: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售后服务联系单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价(元)

 

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

 

供货单位

 

联系电话

 

到货日期

 

安装培训日期

 

维修单位

名 称

 

电话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移动电话

 

设备故障响应时间

投标者或制造商在接到用户要求维修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质量保证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使用单位原因到货后超过3个月不能安装调试的,自到货后3个月起计算)

12个月,终身维修

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正常使用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在厂家(供货商维修服务中心)维修时,供货商应支付设备或组件的包装和运费。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设备维修配件

质量保证期后,设备主要配件以出厂价提供给用户



说明:该联系单为设备装机单的组成部分,一式叁份,分别留在使用单位、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检测中心和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使用单位应首先与指定维修单位联系,不能及时解决的,尽快与生产单位联系解决,仍不能解决的,请函告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0931)4818218协调解决。
售后服务不能达到承诺要求,延误使用的,将记入甘肃省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在以后的招标中取消投标资格。

表3: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保质期内
质量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调拨文件)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价(元)

 

 

 

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

 

供货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到货日期

 

安装培训日期

 

质保期内设备维修记录

序号

故障原因

是否解决

解决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设备目前使用状况

 


使用单位(盖章):联系人:  电话:

年 月日

说明:此表由省卫生厅监制,是跟踪设备质量情况的调查表,作为设备厂家退质量保证金的依据。设备自安装验收之日满一年后(因使用单位原因到货后超过3个月不能安装调试的,自到货后3个月起计算满一年),由设备使用单位如实填写。

表4: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收货证明
(收到货物后)

项目名称

 

合同号

(调拨文件号)

 

货物名称和规格

数量(台/套)

 

 

卖方名称

 

联系电话

 

制造厂名称

 

发货日期

运输方式

到货日期

 

 

 

货物状况

外包装是否完好

 

数量是否正确

 

 

 

用户签字盖章

 

 

 

使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此验收证证明应签署一式四份。
(2)使用单位务必签字并加盖使用用户公章

表5: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验收证明

项目名称

 

合同号(调拨文件)

 

货物名称和规格

数量(台/套)

 

卖方名称

联系电话

制造厂名称

到货日期

运输方式

 

 

货物状况

外观是否完好

 

数量是否正确

 

配件是否齐全

 

试运行是否正常

 

技术文件是否齐整

 

货物是否验收合格

 

培训情况

 

 

 

买方签字盖章

 

 

使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此验收证书应签署一式四份。
(2)使用单位务必签字并加盖使用用户公章

表6: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暂不具备安装条件证明

项目名称

 

合同号

(调拨文件)

 

货物名称和规格

数量

1台

到货日期

运输方式

 

 

卖方名称

联系电话

制造厂名称

 

不具备安装

条件说明

以上货物已收到,但因暂不具备安装条件,待具备条件后,通知厂家前来安装。

预计安装时间:  年月日

其他原因说明

 

厂家承诺

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一旦具备安装条件,厂家将以接到电话后15天内的速度响应,保质保量完成安装任务。

 

 

买方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盖章

供货方名称(盖章):



注:(1)此验收证书应签署一式四份。
(2)务必签字并加盖使用用户公章

表7: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固定资产卡片

编号

 

固定资产类别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价(元)

 

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

 

到货日期

 

启用日期

 

使用科室

 

负责人

 

 

 

 

 


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设备使用部门(伴随设备)各一份。卡片规格为10×8.5 cm左右(横向)。

表8-1: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使用登记表(首页)

项目名称

 

合同号

(调拨文件号)

 

设备名称和规格

 

配置时间

 

制造厂名称

 

启用日期

首次使用人

 

使用交接(移交)记录

移交人

接交人

监交人

交接日期

交接情况

 

 

 

 

 

 

 

 

 

 

 

 

 

 

 

 

 

 

 

 

 

 

 

 

 


注:本表由设备使用部门登记管理,可续页。

表8-2: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使用维修登记表(次页)

项目名称

 

合同号

(调拨文件)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价(元)

 

 

 

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

 

维修单位

 

联系电话

 

到货日期

 

安装培训日期

 

设备维修记录

序号

故障原因

是否解决

解决时间

维修人员签字

1

    

2

    

3

    

4

    

5

    

6

    

设备目前使用状况

 

说明:此表由省卫生厅监制,是跟踪设备质量情况的调查表,由设备使用单位如实填写,省卫生厅随机抽查汇总。

表8-3: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使用情况统计

时间

(年/月/日)

病人情况登记

医生

签名

总序号 

年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检查内容

  初步诊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总序号”设备开始使用时从1记起,至设备报废为止,中间不断号;“年序号”按日历年从1开始记录。可续页。

表9: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报废(调剂)审批表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价(元)

 

生产单位

 

联系电话

 

配置日期

 

启用日期

 

使用科室

 

负责人

 

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类别

 

报废

(调剂)

原因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乡镇卫生院

意见

 

 院长签字:  (单位公章)

技术鉴定部门意见

县卫生局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单位公章)

市州卫生局

备案

省卫生厅

备案



表10-1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统计报表

名称: 市(州)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

序号

乡镇卫生院名称

分类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3

15

16

17

18

中心卫生院

x光机

超声波诊断仪

心电图机

半自动生化分析

双目显微镜

全自动洗胃机

呼吸气囊

呼吸机

尿分析仪

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高压消毒锅

高压消毒柜

综合产床

多普勒胎儿听诊器

电冰箱

急救箱

吸引器

 

 

 

 

 

 

 

 

 

 

 

 

 

 

 

 

 

 

 

 

 

 

 

 

 

 

 

 

 

 

 

 

 

 

 

 

 

 

 

 

 

 

 

 

 

 

 

 

 

 

 

 

 

 

 

 

 

 

 

 

 

 

 

 

 

 

 

 

 

 

 

 

 

 

 

 

 

 

 

 

 

 

 

 

 

 

 

 

 

 

 

 

 

 

 

 

 

 

 

 

 

 

 

 

 

 

 

 

 

 

 

 

 

 

 

 

 

 

 

 

 

 

 

 

 

 

 

 

 

 

 

 

 

 

 

 

 

 

 

 

 

 

 

 

 

 

 

 

 

 

 

 

 

 

 

 

 

 

 

 

 

 

 

 

 

 

 

 

 

 

 

 

 

 

 

 

 

 

 

 

 

 

 

 

 

 

 

 

 

 

 

 

 

 

 

 

 

 

 

 

 

 

 

 

 

 

 

 

 

 

 

 

 

 

 

 

 

 

 

 

 

 

 

 

 

 

 

 

 

 

 

 

 

 

 

 

 

 

 

 

 

 

 

 

 

 

 

 

 

 

 

 

 

 

 

 

 

 

 

 

 

 

 

 

 

 

 

 

 

 

 

 

 

 

 

 

 

 

 

 

 

 

 

 

 

 

 

 

 

 

 

 

 

 

 

 

 

 



表10-2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情况统计报表(续表)

填表单位: 市(州)县(市、区)  乡镇卫生院

 

序号

 

乡镇卫生院名称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担架

观片灯

离心机

干燥箱

电热恒温培养箱

一次性器具毁形器

计算机

救护车

口腔综合治疗台

五官科椅

制氧机

心电监护仪

妇科检查床

血球计数仪

妇科检查器械

气管切开包

病床

检查床

器械柜

药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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