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金城江区“1·9”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池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金城江区“1·9”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9号)


金城江区、东兰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年1月9日上午,在国道323线良水坳路段发生翻车事故,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为妥善处置金城江区“1·9”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城江区“1·9”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陆 程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
蒙有评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林利翔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潘宗柏 东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建国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黄景峰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礼东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艺芳 金城江区安监局局长

覃顺欢 金城江区农机中心主任

郭明建 金城江区卫生局局长

黄劲松 东兰县农机局局长

张海良 东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伤者家属安抚稳定组和文字材料组四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护组

组 长:
郭明建 金城江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
王 敏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黄宏坤 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子敬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覃建伦 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

黄灵团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五科主任

韩 春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三科主任

韦应社 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

梁祥平 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麻醉科主任

余永壮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三科副主任

韦廷求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五科总住院医师

韦柳珍 市第三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

唐海远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三科副主任

韦美爱 市第三人民医院外五科护士长

陆红日 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护士长

二、事故调查组

组 长:
韦建国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
李振德 金城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白建凌 金城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队长

三、伤者家属安抚稳定组

组 长:
潘宗柏 东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韦礼东 东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 柏 东兰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黄劲松 东兰县农机局局长

张海良 东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韦卫华 东兰县安监局综合股股长

韦运年 东兰县安监局矿山股股长

黄志前 东兰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覃 敏 东兰县农机监理站副站长

覃太论 东兰县交警大队民警

四、文字材料收集组

由金城江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八年一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