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农场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厅函[201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农场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11〕9号)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设立金东区孝顺镇农场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的请示》(金土资〔2010〕1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农场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1个,暂定开采规模9.4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5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值:x:3230023,y:40489072。

二、新设采矿权应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

三、新设采矿权位于《金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其他区。要与受让人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加强对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其创建市级绿色矿山。

四、本批复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1年。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